根据《县环保督察整改问题2020年质量提升方案》要求,我镇实施县级环保检查员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开展
按照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督察整改问题2020年质量提升方案》文件要求,我镇积极行动,主动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第一,明确的组织领导和详细的工作职责。镇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压缩工作职责。文件规定,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工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确保完成环保检查员反馈问题的整改。三是加强检查,对工作滞后、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对被省级以上环保监管部门通报或批评、逾期不整改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环保检查员整改进展
(一)中央环保检查员反馈名单
中央环保检查员反馈清单有1、2、5、15项。
1、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政治地位不高。
整改工作的效果如下:1 .镇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青山绿水,金山银山”的发展观。2.为镇党委和政府领导制定了2018年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镇党委和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3.把整治中央督察反馈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共担责任”、“一岗两责”的重要职责,分层次落实责任任务。4.根据县级绩效考核方案,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在考核中的权重。加强生态环境约束,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2.有些部门和地方在环保方面喊得多做得少,发的文件多,落实的少,有的甚至说一次做一件事,但不敢碰真事,不敢落实。
整改工作的效果是:一是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指挥、调度全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镇党委、政府把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议,研究环保工作,听取汇报,解决问题,形成常态化机制。镇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三是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两责”的要求,明确党委、政府及相关站、办、村的环保责任,实行公开,建立监督制度,追究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责任。第四,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敢于抓管理,有效解决环保存在的问题。
5.目前,70%以上的行政人员
15.作为农业大省,秸秆禁烧是不够的。2017年春季,秸秆焚烧问题明显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工作的效果如下:1 .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政府干部、村干部实行网格化管理,对起火点实行四级责任制,确保全镇不起火、不冒烟、无黑点”;加强源头控制,形成秸秆禁烧常态化工作机制。2.制定《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挨家挨户发信。各村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每天广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禁烧的全过程中进行宣传教育。3.村民分组设立一、二个秸秆堆放点,集中堆放不能捆绑、破碎的秸秆,明确具体监管责任人,由镇集中贪污处置,防止集中焚烧、水污染、火灾。4.在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实行严格管理,不打折扣,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努力解决秸秆禁烧的突出问题。5.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构筑生态功能保障线和环境质量安全线,忍痛刮骨治毒,坚决下决心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看”反馈名单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清单有1、3、5、6项。
1.省内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甚至重发展轻保护;对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意识和紧迫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多,具体落实少;群众对环境的要求没有得到真正的把握和考虑,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长期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效果:镇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青山绿水,金山银山”的发展观,制定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学习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镇党委和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
3、第一轮督察指出,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推进环境治理、垃圾清运、水源地保护、煤炭监督管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最新动态写作理等各项工作,基本实现饮用水干净安全,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洁,使全镇风貌焕然一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配套设施日益健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和美丽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5、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以目标任务和存在问题为导向,积极引导全镇上下压实责任、持续发力。开拓建设思路,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环境整治行动中来,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环保理念得到新的提升,坚定不移发展生态文明的信念更加坚定,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已得到全面整改。
6、一些地方对整改持观望态度,以督察组“来不来”为标准确定是否加大整改力度,有的寄希望调整规划或区划范围来规避整改;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镇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了环保理念,不是只看现在,而是放眼未来确实的将环境生态保护落实到位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6)已得到全面整改。
(三)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
镇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发现问题有第1、2、3、6、10、12、13项。
1、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意识不强,还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镇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制定了镇党委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学习生态保护重要性。镇党委、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宣传工作的。
2、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衰减,部分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抓的不深不透。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环保理念得到新的提升,坚定不移发展生态文明的信念更加坚定,目前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2已得到全面整改。
3、各部门职能交叉分散,还存在敷衍推诿现象。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我镇加强了各所站、村部联系,明确职责,确保遇到问题及时处理。目前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3已得到全面整改。
6、地方林业部门毁林种参整改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我镇对拆除违规参地进行排查,未发现毁林种参问题出现反复。并对村民进行了环保意义的宣传,让村民自觉地保护生态环境。目前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6已完成全面整改。
10、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县镇秋皮沟建龙山庄问题未落实整改要求,红石林业局行政处罚未按规定执行,林地未恢复原状。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共计40余人,与红石林业局联合执法队汇合,对秋皮沟建龙山庄内的人工池塘和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拆除了建龙山庄全部建筑物,填平了人工池塘,并栽植云杉,进行生态恢复。
12、市没有对其他中央反馈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生态环境监管“宽松软”等诸多问题没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台账不完善。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1.对中央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并进行“举一反三”。2.深入查找本地存在的问题,完善“举一反三”台账。3.制定“举一反三”整改措施、方案,扎实开展整改。
13、市整改方案中长效机制内容不全面,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报告机制、督办机制、查处机制、重大问题的累进解决机制等不健全、不系统。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1、加强领导。不定期研究全镇重大环境政策和重大环保措施,审定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全局性的环境问题,处置环境突发事件;2、对发现的环保问题,我镇能够解决的及时处理,无法解决的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清单
无镇办案件
(五)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案件清单
镇关于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案件清单发现问题有第3714项。
发现问题:1、三参场道口有两堆垃圾;2、三参场泵房前有一堆牛粪。
整改取得成效:接到举报后,我镇及时对三参场周边环境、牛粪进行清理。同时派人定期到实地查看井房周围环境卫生保持情况,并未发现垃圾、粪堆污染现象继续发生。我镇向县水利局申报三参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在泵房周围设置围栏,对水源地加以保护。于2019年7月14日已经完成围栏施工。
(六)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清单
无镇办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监管督查,对违反环境保护问题零容忍,并长期坚持,确保整改成效。确保环境保护问题,不复发。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使环境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从根本上杜绝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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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选拔: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需要详细了解选拔考试的相关信息。中国公共教育专门为大家总结整理各种公务员选拔相关资料。本文梳理了【2017选择文件撰写模式】,并实施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计划。有关北京选拔考试的更多信息,请点击选拔考试网。
唐山市落实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整改计划
唐办发[2016]18号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对河北的重要指示和关于环保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省两办《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冀办发〔2016〕39号)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认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宜居、和谐的沿海城市。
二、工作目标
(一)明确目标,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认真执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未来五年,实现两个保障,即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退出全国74个重点监测城市前10名;按照全省6643目标任务,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2800万吨炼铁产能和4000万吨炼钢产能。两次下降,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超过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煤炭消费比重大幅下降,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改善,电力、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优质能源比重明显上升。两个改善,就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全市重点河流(陡河、滦河、李和、何琳、沙河、环乡)国家和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省实现我市地下水压力开采目标;绿化水平稳步提高,新增造林面积89万亩,森林覆盖率40%。
三、主要措施
(1)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1.把环保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青山绿水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实现发展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环境保护学习,有效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两责的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全面负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领导,政府对环境监管工作负领导责任。2016年底前,党委和政府
4.进一步加大环保和生态建设投入。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逐年增加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安排1亿元专项奖励资金,解决钢铁产能过剩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和实施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治理资本投资模式,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产业转型升级、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的投资。充分发挥蓝天股权投资基金、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财政资金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全市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
(2)坚决化解产能过剩。
1.加快钢铁和煤炭的产能削减。按照省的安排,到2016年底,确保全省炼铁产能764万吨,炼钢产能723万吨;煤炭生产能力减少45万吨,撤销一个煤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发[2016]28号),从环保、能耗、耗水、质量、技术、安全6个方面严格撤标,确保决议任务逐年完成。
2.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的新增产能。各地区、各部门、各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为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办理土地、环境评估、信贷等相关手续。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核查,将新发现的落后产能纳入2016年淘汰计划,对产能瞒报或当地政府违规新建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在2016年底前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违法钢铁建设项目或设备关闭复工的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市、区)长,应先予辞退,后予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违法问题的再次发生。
3.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16年7月底前,完成对钢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状况的全面调查,有效了解环境评估审批、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主要工艺设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在线监管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钢铁、煤炭行业环境执法雷霆行动,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检查违规新建项目、列入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及无证排污等情况;结合全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环保手段促进倒逼钢铁过剩产能有序退出。(三)持之以恒优化能源结构。
1.加快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标准,大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淘汰燃煤锅炉,推进低品位工业余热暖民工程、煤电节能升级改造、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工程,削减煤炭消费,实现煤炭清洁利用。2016年入统煤炭消费量比2015年削减200万吨,到2017年确保完成省达我市削煤目标任务。
2.着力提升燃油品质。全市范围内一区三路(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加油站(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督导企业健全进货台账,加强巡回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3.加强煤炭、成品油产销单位管理。2016年增加煤炭、成品油抽检批次,煤炭经营网点覆盖率、合格率达到75%,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率达到50%。开展煤炭市场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完善煤炭、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强化煤炭、油品生产领域监管,根据《唐山市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唐政办字〔2016〕195号),制定专项工作分解方案,逐年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洁净型煤等煤炭生产企业监管情况和煤质检验情况。
4.大力推进煤炭压减替代。实施四个一批即新增集中供热、拆除取缔一批,优化用能结构、置换调整一批,推广节能环保燃具、更新替代一批,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洁净煤、提质提效一批。2016年6月底前,积极承办省发展改革委全省型煤企业与山西晋煤集团、神化宁煤集团、榆林市兰炭产品对接会,为型煤企业原料供应搭建有效平台;8月底前,确保在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年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以上;2016年年底前,推广洁净型煤专用炉具1.5万台,推广清洁燃烧炉具21万台。力争完成新建洁净型煤项目7个,洁净型煤保供能力达到330万吨。实施煤炭替代化,大力实施城镇气化工程,加快发展清洁电力和清洁燃料,力争到2020年县城以上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
(二)实施清单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15个问题,拒绝理由主动认领,实施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对经研究确定的62项整改措施,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五个不放过原则(即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以四个干抓落实机制,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限时限刻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本地本部门(行业)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举一反三,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结合具体问题整改,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持之以恒优化能源结构、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修复、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8大类31个方面不断强化措施,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公开信息5个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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