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使用新发展银行的贷款
呼和浩特新机场工程建设
贷款协议已经正式签署
并召开座谈会
2019年1月24日,新发展银行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呼和浩特正式签署贷款协议,利用新发展银行贷款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商投资和海外投资司、财政部国际金融合作司副司长张、新发展银行副行长朱贤、自治区财政局局长、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融司副巡视员鲍兰曼出席签约仪式;呼和浩特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文玉、市发改委副主任赵永夫、财政局局长赵英杰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出席座谈会。
呼和浩特新机场效果图(照片/呼和浩特机场铁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为加快呼和浩特新机场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呼和浩特市组织向新发展银行申请贷款6亿美元(折合42亿元人民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落实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2017-2018年备选项目规划及新一期规划备选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7〕1781号),经国务院批准,我市新机场项目列入新发展银行2017-2018年备选项目计划,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9年公布,根据贷款协议,贷款期限为20年(含5年宽限期), 贷款利率为3个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加利差(利差根据新发展银行相应的定价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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