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通过不停车检测系统捕获的疑似超限车辆经人工检查确认为疑似超限车辆,应通知当事人在15日内通过发送短信、电话、邮寄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方式到案件处理点(昆玉高速公路全明收费站管理室二楼)进行调查处理。主动前来接受处理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的相关规定:
1.非法超限运输的,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指令、强迫车辆驾驶员超限运输的,也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2.一年内违法运输3次以上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员一年内违法运输3次以上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非法运输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
3.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应当抄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年内违规运输超过3次、1年内违规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员、1年内违规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等10起案件,将纳入失信当事人的联合处罚。联合处罚由36家单位联合实施,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和对不可信方的行政许可;加强对不可信方的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先评先荐、后上岗等26项措施。
(监控中心)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启动了超载治理的非现场执法。但是昆明甚至云南还是没有先例。昆玉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试点项目是云南省第一个非现场执法项目。昆明前期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在昆玉高速公路升级改造中建设两套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作为全市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项目。未来随着试点经验的积累和条件的不断成熟,会在更多路段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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