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城披露对济南银丰房产的起诉。合作阴谋被判封存3年
观点地产网讯:5月28日,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布涉及子公司青岛新城创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诉讼进展。
根据公告,2015年11月29日,新城创志与银丰地产就济南市历下区刘志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协议。协议约定双方按照协议约定作为济南市规划局合作开发项目地块。吉国志(1)A-1集团,编号:163 [2014]号文件确定的A-2、A-3、A-3
具体合作方式如下:
银丰地产在转让A集团商业用地时,应针对每块地块单独成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开发.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后,银丰地产与新城贾闯合作,增加项目公司资本。增资完成后,银丰地产持有项目公司30%的股权,新城创志持有项目公司70%的股权,项目公司由新城创志经营管理,银丰地产负责配合和监管。
同一天,银丰集团出具了以新城创志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复印件,银丰集团承诺为银丰地产在《合作开发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及在银丰地产违约时,新城创志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
观点地产新媒体检查公告,2017年12月28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其中包括《合作开发协议》年约定的A-1、A-2、A-3、A-4、A-5地块。相应的包裹编号分别为2017-G169和2017-G169
2018年1月29日,银丰地产中标上述地块,并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五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银丰地产未能按约定成立五块地开发项目公司,并认真履行与新城创志的合作开发义务,构成违约,新城创志起诉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银丰地产继续履行。
到现在为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同意申请诉讼保全,并出具(2018)鲁民初字第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上述五个地块,期限为三年,自查封之日起计算。
新城创志要求银丰地产按照协议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五个地块,并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与新城创志的合作开发义务;责令银丰集团继续按照《履约保函》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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