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和失去信任的行为仍然成功地赢得了投标
据了解,陕西蒲白黄高速公路项目是GJ高速公路玉兰线(G65E)上陕西黄龙至蒲城高速公路的一个BOT项目,该项目北起黄龙县南部的鞍山村,与即将建设的黄龙高速公路支线相连,南至蒲城县东部的转村,与已建成的蒲城至渭南高速公路相连。项目途经黄龙、白水、浦城三县。蒲白黄高速公路是G65E榆林-蓝田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长公里,总投资约75亿元。
作者理解该项目应该在2020年完成,但自2012年以来经历了波折。2012年项目首次招标,中标人是吉林某公司。但由于某种原因,渭南ZF于2017年9月再次招标,中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的财团法人.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根据2017年9月25日发布的《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投标人的资质表明,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者是由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类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全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3人,施工总承包方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合法存在,未处于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不良状态。
但笔者在内乡县人民法院获悉,中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因欠内乡县江都石材有限公司保证金及奖金共计人民币元被法院起诉,于2017年9月11日被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2017)豫〔1325〕878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仅仅因为这种不可信的行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本没有这个项目的招标人。但是这样一个不符合主体资格的企业如何欺骗招标人的审查,成功进入投标序列并中标的细节,确实耐人寻味。
中标财团实际上是一个虚假的空壳企业
同时,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本项目中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但实际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只是作为牵头人承担项目建设,本项目的实际经营权和投资主体为新余铁路建设广荣投资合伙企业。据业内人士透露,该公司是江西省某利益集团专门为此项目打造的空壳假公司,没有办公场所,没有办公人员。
为此,笔者特地前往江西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老东北路42号。据笔者实地走访,注册地址其实是一家国内知名品牌的供气店,面积不足20平方米。店主表示,该店经营多年,从未注册过任何企业公司。
为了获取权威信息,笔者前往江西省新余市工商局进行深入了解。工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证实,新余铁建光荣投资合伙企业是一家注册资本虚假、注册地址不准确、没有办公场所和人员的公司,即皮包公司,并向提交人提供了一份关于该企业的《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陕西境黄龙至蒲城公路BOT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复印件。中标GJ 75亿重点项目的财团投资人其实是皮包公司,这是因为当地ZF部门监管不利,或者企业有瞒天过海的能力,需要进一步调查。
专项建设资金无故被截留2年
经笔者深入调查发现,陕西省招投标采购网2017年9月公布的《调查证明》号文件显示,该项目因原投资人原因被渭南市人民政府和白水市人民政府依法终止,该项目重新招标。但是,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为此,笔者深入原中标公司进行了实地了解
代理人表示,根据公司与渭南市人民政府签订的《GJ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陕西境黄龙至蒲城公路BOT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协议,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项目协调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项目协调委员会在30天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应提交仲裁解决。但渭南市人民政府坚决违反协议,未能与项目协调委员会协调并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单方面取消《黄渭高速白水至蒲城段公路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该代理人还表示,缺乏项目资金的根本原因在于渭南市人民政府以公司名义私自截留“普白黄高速公路BOT项目获得CDB 8.75亿元专项项目资金”两年,导致项目建设配套融资受阻。
笔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黄渭高速白水至铺成段公路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是GJ对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社会资本给予的政策性补贴,旨在填补项目资金缺口,加快项目进度。然而,渭南市人民政府擅自截留资金,导致GJ重点项目未能如期实施,严重偏离了资金的使用,对计划的如期实施产生了很大影响。
为此,笔者就此事咨询了陕西省律师协会知名律师,称渭南市人民政府单方面解除合同是严重违反《国务院国开行专项项目基金》,在法律层面是违法无效的。
策划重组,弄虚作假,ZF侵占国有资产
据参加渭南市交通局三方协调会的人士介绍,原陕西某国企总经理赵与原项目公司董事长阎、中铁二十局李、渭南市交通局党在项目二次招标前多次会面,同意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并通过偷梁换柱等方式将国有资产私有化。
届时,渭南市交通局将向新余铁建光荣投资合伙企业内部划转8.75亿GJ专项资金,作为该项目的资金补充,后期进入运营期产生的收益由四人瓜分。
p>其余资本金由赵某、烟某以项目公司申请贷款进行补充,巨额收益仍由以上利益团伙私有化处理。
此行为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更严重影响了央企名誉,同时将导致陕西重大民生工程产生“流产”风险。
笔者在广州顺德公安机关了解到,原陕西某国企总经理赵某因冒充GJ领,导人亲属敲诈勒索某企业近2亿元,正被公安机关调查;原项目公司董事长烟某因职务侵占7000余万,正被公安机关调查。身具“敲诈勒索、职务侵占”的违法嫌疑人,却成为新余铁建广融投资合伙企业对本项目资金筹措的主要牵头人,其存在的风险和未知,不得不令人胆颤心惊,而中铁二十局作为GJ知名央企,却意外成为“违法嫌疑人”谋取GJ利益的保护伞,将造成何等不可预知的影响?最终是ZF买单还是央企买单?
利益团伙捆绑央企,利用虚假空壳公司对渭南市人民ZF进行欺诈,瞒天过海取得GJ重点项目,相信只是ZF个别公职人员的一己私欲所致,据了解,渭南市人民ZF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新余铁建广融投资合伙企业及其牵头人实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然而最终处理结果如何,渭南全市人民在等待,陕西全省人民在期待。
截至笔者发稿前,江西省新余市工商局发来消息称,新余铁建广融投资合伙企业不知从何处获悉笔者已前往当地调查,紧急在一家名为“百丈峰”的小型宾馆租赁了3间房子,筹备做注册地址变更,但仍然无办公人员。何以慌张如斯?
对此,笔者将继续深入调查,跟踪报道。
采访手札:
《黄渭高速白水至蒲城段公路》作为GJ规划的重点项目,作为陕西省的重点MS项目,本应是利国利民,功在千秋,奈何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到如此的波澜。据了解,该项目因重新招标,所涉及的前项目公司劳务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数额已高达2亿元,导致上千人工资无法兑现,造成大量人员下岗,现已产生大规模的集体WQ事件,对我省的SH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该项目涉及GJXY银行及知名金融机构的13.5亿贷款无法得到保障,以XY银行为主的国有资产及其他资金方,将会不断追究ZF监管失职的责任,从而严重破坏SX全省的投资环境,并最终将对我省的经济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相信当地ZF所遭受的蒙骗只是一时的疏忽,最终将还给大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给GJ一个最终的交待。
相关链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陕西蒲白黄高速公路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