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十三五”期间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a)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将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和专门人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超过45万人。其中,全国“一亿人才工程”候选人约12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约2800人,中原学者约60人,河南省优秀专家约1800人,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约100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约600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约2200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约500人, 并招聘和培养了4500多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了一批在重点学科、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新业务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创业团队;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不断涌现,成为推动科技进步的主力军;基本形成了一支数量可观、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二是加大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持和培养
(二)完善选拔培养体系。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标准和条件,对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类评价,不断提高选拔培养质量和效果。建立我省“811青年人才工程”与国家“一亿人才工程”和“万人计划”的梯级培养对接机制;推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向县(市)延伸,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上下衔接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加大对“两院”(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国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一亿人才工程”国家级候选人、特聘专家、著名文化艺术家、“四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力度;以中原“特聘专家”实施为导向,做好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工作,如中原学者、河南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设立工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项目,加大工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力度,努力推动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涌现和涌现。
(三)实施高层次人才专项扶持计划。参照国家“万人计划”,实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项扶持计划,依托省重点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出2000名各级、各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军人才。对于有潜力成长为“二院”院士的中原学者来说,科学家工作室应该是s
(四)实施产业技术领先人才支持计划。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重点培养500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重大突破或转化重要科技成果,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并发挥主导作用的国际或国内一流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省市财政将通过人才等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五)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依托国家和省级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每年选择20名应届或刚毕业的优秀博士生,在我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重点项目资助,加快培养一批在国内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和领先水平的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
(六)实施高层次人才国际培养计划。以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为重点,每年选派50人左右出国中长期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年选拔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送至国(境)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培训机构继续深造,每批都要有不少于12个月的国(境)外继续深造时间,以提高我省高层次人才的国际化水平。
(七)重点领域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情况。围绕我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层次、急需人才的培养需求,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采取高级研讨班、培训班、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选派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到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进修培训,每年培养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重点加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
第三,大力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八)实施高端领军人才引进计划。进一步加大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外国院士、国家“特聘专家”(含外国特聘专家)、“万人计划”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特聘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一亿人才工程”国家候选人、文化大师、“四批”等拔尖人才。对于上述人才来河南工作,按照《中共河南省人民政府
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享受相应待遇。充分发挥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制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等人才制度的引才聚才优势作用,通过“特设岗位+项目研究+创新人才团队培养”等形式,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在各自学科领域内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学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带动和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研发创新领军人才(团队)。(九)实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以服务“三区一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示范区、中原城市群)等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战略平台建设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及新兴业态,着重引进站在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特聘专家”专家、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等海内外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经评估由省政府引导基金给予不超过全部股权20%的基金支持;对世界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十)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制定《河南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实施重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以中原“百人计划”为牵引,立足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建设发展,重点引进一批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够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带动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高端外国专家、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实施国际人才合作项目,依托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采取“项目+人才+资金”等形式,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专门人才(团队)。持续开展海外英才中原行、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等系列活动,到2020年,累计引进海外留学人才人次来豫开展服务活动,其中硕士以上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7500人次,博士400人次。
四、营造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十一)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价标准,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拔尖人才,可破格或越级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建立完善关键技术岗位竞聘制度,让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担当重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向关键专业技术岗位和重要专业技术骨干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技术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政策,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作用,对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个人和集体,新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入选特聘专家奖励计划、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两位的个人和集体,其他获国家科技奖项、国家“友谊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的个人或集体,以及获得国家其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重点奖励。
(十二)加强引才育才载体建设。加强省、部(院)合作,积极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以及境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和知名创新型企业在豫设立研发机构;发挥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引智试验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载体招才引智功能;着力加强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重要平台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以上院士工作站,50个左右省级专家服务基地,70个以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0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8个留学人员创业园,6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0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30个产业技术研究院。
(十三)创新柔性引才方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兼职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海外工程师、周末教授等方式,集聚国内外专家智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通过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等形式,引导和支持高层次专家向我省人才洼地流动。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大范围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建立常态化、滚动支持机制,集聚国内外杰出人才来豫创新创业。以河南籍和在豫工作过的高端人才为重点,实施“乡情引才工程”,完善豫籍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打造引才新品牌。发挥国际高端猎头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海外引智工作联络处建设,建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人才工作站,通过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运作引进高层次人才。
(十四)开辟引才“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通过特设岗位、动态调整岗位设置等多种方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招聘,其无档案的,经过组织查证核实程序后其工资档次可实行无档案身份认定;在外省、市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来我省工作的,直接确认其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认定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
(十五)鼓励离岗创新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携带自有科研项目和成果脱离原单位工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经单位批准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由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并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兼职。
(十六)提供便捷化服务保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待遇水平。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层次分别纳入一级、二级、三级保健对象范围,享受相应的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服务。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高层次人才周转房。优化人才服务流程,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办理出入境手续、居留落户、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住房安居、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手续,限时办结。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便捷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实行外国人来豫短期工作邀请函办理“一站式”服务和外国人来豫工作就业“两证合一”服务。
五、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宣传、科协、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财政、住建、农业、商务、卫计、税务、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定期召开会议,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统筹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意见。
(十八)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重点任务、重点举措,明确督查重点,及时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责追责。
(十九)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涌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先进事迹。坚持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倡导体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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