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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不仅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与贫困作决定性斗争、同步赢得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的内部压力,中国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准确脱贫、防治污染三大攻坚战中,经济增长质量继续提高,供给侧结构改革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继续推进,金融运行总体稳定。
与此同时,影响和威胁全球金融稳定的风险因素也在增加,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采取更多的改革方式,运用更多的市场化和法制化手段,努力做到“巩固、提高、升级、畅通”八个字。
以此为背景,我们专门选取了2018年中国十大金融事件进行回顾,并邀请了一批业内专业研究人员逐一进行探讨分析,以飨读者。通过对这些事件的深度解读,希望关注中国金融的各界人士在回顾这些重大历史事件的同时,为2019年中国金融的新发展、新突破提供新思路、新举措。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实施,
它对银行业有着深远的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颁布的《国际财务报表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于2018年1月1日生效。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这一标准,包括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和新加坡。2017年,我国财政部先后发布了4个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的趋同。目前,我国a股上市银行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准则,与国际接轨;其他a股上市银行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其余非上市银行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和发布源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社会各界对公允价值会计的诸多批评。初衷是为了提高原标准的主观性、复杂性和顺周期性。新准则改变了金融工具分类的思路和方法,调整了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引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许多变化是必不可少的,这将对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银行资产的确认和估值发生了巨大变化。
金融资产的分类逻辑已经从过去基于持有意图的主观判断转变为基于“合同现金流特征”和“商业模式”双重维度的分类,判断标准更加客观透明。新的分类思路强调金融资产的实质性契约安排,根据现金流特征描述金融资产是否是类似于基本信用的产品。符合这一条件的金融资产可以按摊余成本计量,否则按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多层嵌套的资产管理、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需要深入底层资产,测试其现金流特征。因此,如果银行业大量非标准投资的定价方法发生变化,将以公允价值计量,而不是基于历史信息的摊余成本计量。新的分类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金融资产投资业务的本质,提供更多相关的价值信息。
银行拨备水平明显提高,风险管理更加精干。
新准则打破了只有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计提准备金的思路,要求所有金融资产、部分表外资产和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根据前瞻性信息进行估计和确认。新准则提前了计提减值准备的时间,扩大了减值准备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了银行业的计提水平。新的处理模式体现了宏观审慎监管的思路和巴塞尔协议的监管框架,是微观层面银行资本反周期管理的具体举措,有助于缓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新准则促进了风险因素在资产评估和收益确认中的反映,进一步释放了资产方的风险,巩固了资产质量,提高了信用风险的量化计量和管理水平。
银行利润波动加剧,资本充足率存在压力。
随着资产分类的变化,更多的金融资产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这种变化计入当期损益,导致银行业利润波动增加。特别是对于资产结构以非信贷业务为主的银行,利润波动会更加显著,可能成为常态。此外,拨备水平的提高也会对银行业的净资产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a股上市银行和其他即将实施新准则的非上市银行,资产结构和资本状况不同,影响也不同。总的来说,中国银行业应该充分利用新标准带来的资本缓冲时间窗口,创新资本工具,及时补充资本。
银行管理和投资策略正面临相应的调整。
银行应重组现有产品的合同条款和业务模式,评估新标准带来的财务后果,并相应对投资策略和业务策略进行适当调整;完善产品结构设计和管理模式,完善产品定价管理,调整相关绩效评价和绩效考核方式;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促进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和风险收益匹配,提高报告信息的客观性和透明度,引导银行业回归更加稳定合理的运行。(曾刚)
银行保险主管合并登陆,
金融监管开始了新的征程
银行保险主管合并登陆
2018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号文件发布,明确了原银监会与原保监会的职责整合,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将起草银行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分配给中央银行,并按照2017年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成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正式确定了“一会一线两会”的金融监管新格局。2018年4月,银监会揭牌。11月,银监会“三定”(职能配置、内部结构、人员编制)方案公布,并根据新的部门设置进行操作。12月初,中国银监会省级机构揭牌。
银行保险与监管合并的历史沿革及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金融市场分工、专业化等变化和需要,我国进行了多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90年代初以前实行“统一”混业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承担金融监管职能。1992年至2002年,随着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管理改革,金融分业监管趋势明显。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分别成立于1992年和1998年。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分业监管体制的形成,正式形成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分业监管机制很好地适应了金融市场成长期的需要,为抵御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和开发人员一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是适应市场发展变化,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结合国内金融实际的历史性改革。它不仅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趋势。鉴于银行与保险产品功能的交叉融合,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不断深化。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业务特点、监管规则、监管工具等方面有相似之处。比如两者都注重自身的风险收益匹配、资本收益匹配和期限匹配管理,监管则注重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和流动性风险管理。银保监管一体化可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解决监管缺口、交叉监管、监管职责不清等问题。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在加强银行业和保险业协调监管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发展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建立一个监管有效、体系完善、功能完备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战略目标。中国证监会仍然有必要专门研究证券业的监管机制。同时,要加强金融稳定委员会的整体协调作用,落实银监会和央行的人事安排,强化央行的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责任,构建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改革任重道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银保监合并也面临内部整合、职能定位、与相关部门政策协调等问题和挑战。要加快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实现自身业务连续性、功能整合和文化沟通,构建高效、系统、科学、规范的职能。进一步明确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的立法权和审慎监管权,明确制度制定和实施、行业监管和发展管理的职能。更加注重监管协调机制的落实,加强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与行为监管的融合,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统一性、专业性和渗透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事求是,做好事,继续推进灵活、有效、协调、适应金融市场特点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建设,切实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优质发展。(吴汉峰)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正在深化。
步伐明显加快
2018年以来,随着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中国政府再次深化金融业对外开放,开放力度明显加快。2018年4月,Xi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宽外资入股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限制的重大举措,应得到保证,同时加快保险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建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2018年4月11日,易纲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公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和具体措施,明确了11项金融开放政策,明显加快了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此后,中国在2015年重启,由于跨境资本流动的压力,暂停了QDII、QDLP等新批准的配额。放开合格投资者和资金汇出限制,取消本金锁定期要求。2018年5月,中国还向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放支付服务市场准入,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6月28日,中国发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外资股比例限制,平等对待内资和外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设上限。8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号公告,正式宣布取消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单股20%和总股份不超过25%的限制,实施与境内外资本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10月2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开征求关于修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相关限制。11月28日,银监会发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修订稿),适应《条例》的变化,重点从多个角度放松准入、简化监管,明确了外资银行机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的适用原则。
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整体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主要手段。可以预见,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不会放缓,但随着经济金融行业的发展,协调和监管会加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对外开放进程会有条不紊地推进。
一是继续推进金融业全面开放,确保已出台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落实2018年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是当前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作。此外,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沪港通和深港通,尽快推出呼伦通,促进国内外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同时,加快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改善外资金融机构经营的制度环境,增强法律和政策制定的透明度。
第二,进一步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整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提高市场对汇率的决定能力,增强人民币双向浮动的灵活性。
第三,要紧密结合对外开放和加强监管,采取适当的配套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和完善与金融业对外开放相适应的监管框架和金融基础设施,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注重弥补监管体系的不足,保持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吴旭川)
出台了新的资产管理条例,
引导银行理财业务转型
2018年,一系列资产管理新政策出台,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拉开资产管理新规系列政策序幕。O
目前,包括五大银行在内的20多家银行已宣布将设立理财子公司,专门从事银行理财业务。总体而言,新资产管理规定的有序出台符合理财市场的实际情况。短期内,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实体或多或少都会承担监管成本和转型阵痛,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长远来看,新的资产管理条例确立了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纲要”,规范了市场行为,保护了投资者权益,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符合中央保持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宏观政策方向。
然后在2020年底,新资产管理规定过渡期结束时,银行的理财业务需要做一些工作。一是按照新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业务整改,包括产品侧和资产侧的业务安排,并编制具体的整改计划,提交监管部门。二是推进资产管理业务模式转型,包括优化资产和产品结构、开发创新净值产品、安排非标准资产处置和报表归还等。三是理财业务向理财子公司的转移,包括公司架构设置、人员调动招聘、核心能力建设。
总之,在新的资产管理法规的指导下,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发生了重大变化。无论未来银行理财业务如何变化,都要高度重视银行理财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回归资产管理的原点,以新的规定引导新的资产管理进入新的时代,引导银行理财在风险控制和风险隔离的前提下直接服务实体经济,融入中国经济建设的大局。这既是银行融资新起点的核心竞争力,也是银行融资的最终经营目标。(王光宇)
数据治理被纳入公司治理,
明确数据价值实现要求
为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中国保监会于2018年3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号文件。在充分吸收各界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于2018年5月21日正式发布。提出了数据治理的一般要求,从过去的数据质量管理到数据治理层面,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的数据治理体系。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年,数据治理与公司治理评价和监管评级挂钩,数据治理的组织架构首次升级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董事会承担数据治理的最终责任,并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首席数据官,建立自我评估机制,建立问责和激励机制,确保数据管理的高效运行。这是国内金融业首次对CDO提出监管要求,充分体现了监管机构推进数据治理的决心。除了首席数据官和领导管理部门之外,本《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还具体规定了业务部门的职责、岗位分配和数据问责机制,要求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的数据治理,设置专职或兼职岗位,管理业务条线的数据源。同时,特别强调业务部门要加强数据应用,将数据应用嵌入风险管理、业务运营和内部控制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数据价值,
一方面,早在2011年银监会就颁布了《指引》,对银行业监管统计的质量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原则。经过多年的积累,从监管数据向综合数据管理的转变,也是金融机构构建全面、科学的数据治理体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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