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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史天豪
进入2017年,自行车共享是为数不多的可以称之为现象级的开拓领域,所以这个领域的任何麻烦都可以成为大众广泛讨论的新闻。就在自行车共享的两大巨头ofo和mobike第一次分享的时候,他们陷入了一场口水战。两家新入行的单车共享“悟空单车”倒闭的消息,催生了单车共享的新话题。大家都在重复那句老话,自行车共享又不行了。
我看到的是中国更理性的风险投资。这两支新军在自行车共享上的失败是由于缺乏创新和融资上的挫折。2017年,各资本将不再盲目围绕热门风投打消耗战,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创始人土考自行车共享
不:背后的真相
就像mobike刚刚完成6亿美元新一轮融资一样,ofo也将完成新一轮融资,并决定今年自行车数量将增加两倍以上,达到2000万小时。6月13日,自行车共享中的悟空自行车发出破产通知。由于悟空自行车与两大巨头强势发展的反差,悟空自行车以如此悲壮的方式在命运的尽头着了火。
此后不久,通过微信官方账户宣布破产,这为最近自行车共享公司破产的话题增添了一把火。特别是创始人吴生华说“我已经不看重自行车共享模式了”,他以知情人的身份发言,让一直被公众质疑的自行车共享给舆论蒙上了阴影。
然而,仔细分析悟空的循环和破产,发现未能吸引融资是他们接连失败的重要原因。它们有三个共同点:
第一,两者单车共享都是跟风,悟空单车成立于2016年9月;第一批自行车共享将于2017年2月26日投入河北保定。
第二,两位创始人创业前都不在业内。悟空单车创始人雷后毅在社区开发O2O和iOS软件,去年单车分享大火后才考虑进入这个领域。创始人吴生华创业前从未涉足自行车行业。
第三,他们的创业动机被怀疑不纯,受挫融资就会失败。悟空自行车的创始人雷后羿,在创办悟空自行车时,声称损失了数百万元。他尝试了城市合作伙伴计划(招募个人或小企业为众筹筹集自行车),但由于资金不足而失败。吴生华成立前,他送了100多份BP,后来是从支付67万元现金启动项目来的。四个月找不到融资,却破产了。
从他们两个家庭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千团大战、打车大战、直播大战背后,大大小小的创业者们纷纷效仿的影子。这与企业家可以从投资机构获得资金的时候不同,只要他们被流行的创业理念所束缚。2017年的钱,已经不是贴个热点就能搞定的事了。
追随创业潮流的痛苦:
ToVC商业模式应该停止
中国早期创业有两个说不尽的痛苦,一个是抄袭美国模式,一个是抄袭自己人。这两个特点在千团大战、出租车大战、直播大战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以千团大战为例,自2010年初中国出现第一家团购网站以来,到2011年8月,中国团购网站已经超过5000家。这种团购创业的零和博弈一直持续到今天。虽然团购的概念已经升级为本地生活服务,但还是有大量追随者在竞争中死亡。到目前为止,这个领域还有三大巨头:新美达、百度糯米、口杯。
打车战和直播战也沿袭了千团大战的老路。在行业淘汰期结束之前,同类型的软件和平台就像过江的鲫鱼。在各级资本机构的支持下,被征用在独木桥上。就像前几天《财经》的一个专访,王兴说很多细分领域会经过4,4,3,3。一个创业成了热点,大家一起跟风。经过激烈的竞争,一两个w
回顾一下硅谷近年来新兴的独角兽,比如Uber、Snapchat等。这些菜鸟要么在中国创造出自行车共享这样的全新商业模式,要么在某个领域做出全新的垂直创新。中国很少受到资本的欢呼,大批追随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都与两国风险投资界的经营理念不同有关。如果你在硅谷完全照搬一个模式,投资机构会直接无视你。然而,中国许多风险投资机构认为支持受欢迎和抄袭的企业家是一种安全的投资方式。这种分化体现在创新领域,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影响。
因此,中国风险投资有了新的商业模式,即专为投资机构创新而设计的toVC商业模式。虽然悟空单车和3Vbike不能恶意归类,但这位创新型后来者已经成为我国风险投资领域的畸形现象。他们的失败标志着中国风险投资圈的理性和成熟,从长远来看,对中国创新的健康发展是个好消息。
不再跟风:理性风险投资更容易创新
悟空骑行和3Vbike被投资机构拒绝并不是孤立的案例。与千团大战、出租车大战、直播大战相比,自行车共享创业潮末期的淘汰期来得太早。因为自行车共享真的从一个创新项目变成了一个窗口,只是在新闻之后,ofo和mobike都在2016年底获得了巨额融资。
从当年的千团大战和出租车大战的发展曲线来看,今年是千百个自行车共享平台崛起的关键期。整个后续业务会在明年甚至次年迎来一个冷静期,然后开盘结束整个市场被淘汰。今年,整个自行车共享行业已经火了不到一年。虽然中间一直缺乏批判单车共享的创业氛围的乐趣,但单车共享的严重性比起之前火热创业领域的混乱并没有那么可怕。作为两个失败者,雷后羿和吴胜华可以被关注,是因为自行车共享淘汰时间提前的异常现象。
如果说2014年和2015年,中国创业最鼎盛的时候,有人把抄袭/抄袭创业当成理所当然。2016年和2017年,资本寒冬过后,中国风险投资圈的第一批理性人逐渐意识到跟风的危害,对这种不健康的风险投资现象说不,这种现象正在影响整个资本市场。
虽然热门的自行车共享不再是吸引黄金的重要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资本放弃了中国的创新。相反,2017年中国的融资活动异常频繁。根据VCSaaS近期发布的《对话王兴:太多人关注边界,而不关注核心》,从融资阶段分析,2017年上半年投融资市场已普遍回暖。与2016年同期投融资相比,前期融资阶段开始扩大,大量项目再次开始萌芽;A轮到C轮市场保持稳定;二级市场IPO上市增速明显。
仅2017年前两个季度就发生了6339起投融资事件,一级市场占比过半,248起IPO事件,332家a股IPO上市公司。也就是说,一直盲目追求热点的资本开始向各种潜在的多元化领域蔓延。
比如硅谷投资人彼得提尔(Peter Till)的新书《2017上半年最全投融资报告》中分析了“从0到1”和“从1到n”。他认为,前者引起质的变化,促进社会文化、观念和社会进程的变化;后者导致量变,仅限于零和博弈。2017年中国融资的变化与此变化不谋而合。
作为创新的催化剂,无论是0比1还是1比N的项目投入资金,看似微不足道的选择都会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因为每个市场支持风险投资的资金都是有限的,如果能更倾向于原创项目,就热门共享单车新闻事件会出现优步、Airbnb、Snapchat等一大批独角兽新秀。如果都放在穷追不舍的风里,就会陷入破产合并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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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 法院一审判决 悲剧如何避免再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自行车共享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由于索赔金额高,该案引起了高度的社会关注。事实上,该案仍是一起责任相对明确的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中,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是核心证据,证明中的责任划分往往是法院做出判决的主要依据。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事故证明做出判决。也可以说,确认证书是今后处理事故损害赔偿的依据。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警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驾驶机动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左转时,驾驶员王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对事故负次要责任。同时,静安区交警认为,该男孩未满12岁,在道路上逆向行驶自行车,忽视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据新闻报道,3月26日中午,该男童在与三名伙伴(均为成年人)共骑ofo单车时,在天竺路、曲阜路、浙江北路交叉口与上海宏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公交车相撞。男孩摔倒在地,从大客车前侧进入客车底部,被压得粉碎。经上海常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和三轮车必须年满12岁。那么,这些孩子是如何分享自行车的呢?
众所周知,在推出初期,ofo单车共享防盗不是智能锁,而是非常简单的机械锁。ofo每个车牌号对应的机械锁密码是固定的,只要你记住车牌号对应的密码,就可以解锁免费使用。
有些人在使用自行车后经常忘记加扰密码。其他人用的时候不需要密码,直接按解锁键就可以用。而且机械锁用久了,密码对应的数字键就会松开,这样即使车子的密码被打乱,也很容易“破解”。
上锁的车辆可以轻松使用,更不用说很多没有上锁的ofo了。容易破解密码的小黄车和解锁的小黄车是孩子可以轻松骑行共享单车的原因。
所以有人认为,自行车共享不能有效上锁,容易被未成年人使用,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自行车共享企业应该承担责任。
这种观点混淆了交通事故中的因果联系。
根据事故证明,事故是由骑自行车的未成年人和公共汽车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自行车共享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和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和是谁的车,密码锁是否容易打开没有关系。
人们不应该无限期地回到造成损害的因素上来。在确定责任时,我们不应该过分强调那些对事故没有直接决定性的间接因素。
那么密码锁容易打开是一个问题吗?
从法律逻辑上看,即使存在偷骑现象,强调自行车所有者和管理者对防止自行车被偷的高度注意义务也是不合适的,因为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自行车很难被认定为高度危险物品,骑自行车不能被视为等同于驾驶机动车的高风险行为。
最后,中国法律没有高额赔偿的依据。根据法律精神,损害赔偿仅用于弥补当事人的损失,损失与赔偿没有区别。所以即使最终判自行车共享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只是在次要责任范围内,基于人道,远小于索赔数。
公益诉讼的态度提醒了自行车共享,谁是赢家
除了要求赔偿878万元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原告还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换成更安全的锁。
这是一场涉及公众的诉讼
搜索后可以发现,因偷自行车合租造成未成年人伤害的案件不止一起。6月份几乎也发生了同样的未成年人偷单车合租事件,导致一名8岁男童肝脏破裂,必须连夜完成部分肝脏切除。
新闻图片:儿童骑自行车共享
《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民诉法》后增加新的一款“人民检察院发现其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这说明公益诉讼的主体虽然仍然不包括个人,但也从消费者协会、环保组织发展到检察机关。趋势是公益诉讼的主体越来越多,公益诉讼的权力越来越大。
很明显,本案原告的主张会遇到主体不合格的问题,说明这是一种明知做不到的姿态。然而,如果我们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形成一种监督的氛围,那么类似的青少年受害事件可能会减少。
可以说密码锁并不是共享单车安全的关键,所以企业在车身上喷上“禁止12岁以下儿童”的明显标志,对使用不当给予更明显的警示说明,应该是一个必要的选择。
与其他国家的标准相匹配,为每个用户配备完整的头盔、防护装备和其他设备,也应该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骑车不是高风险行为,骑车回城后要承诺
据北京公交集团7月份消息,2017年,全市六区公交客流同比下降12.2%。从本月底开始,北京公交将进行多批次集中改造,公交线路将向网络覆盖面和乘客需求较弱的偏远郊区“增开”,向中心城市的重复线路“减收”。分析认为,自行车共享的爆炸性增长是中心城市公交客流下降的原因之一,自行车共享对公交客流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据南方都市报、广州交通规划研究院、摩比克联合发布的《2017年华南区共享单车出行报告》,华南地区45%的自行车共乘出行集中在早晚高峰时段,1000多条地铁、15000辆公交车或30万辆出租车的客运量分别相当于城市公共交通运力的19%;在广州,63%的自行车共乘出行与公共交通相连,成为解决首末1 km出行的途径之一。
这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城市发生的戏剧性变化,有骑自行车回去的趋势。
回归后的自行车不应该是高风险物品,但仍然应该是普通人使用的安全、方便、低门槛的日常用品。
骑行不可能是高风险行为,这不仅取决于自行车共享产品的完善,还取决于城市给予合适的骑行环境,——恢复占用的自行车道,优先考虑行人和自行车,让汽车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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