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调查)是“恶导游”还是“饿导游”?
——云南“导游辱骂游客强行购物”调查
漫画:饥生恶。新华社发大窝
昆明5月4日电(记者侯文坤、钱春贤)“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的一则新闻,再次将旅游业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虽然相关旅游执法部门已经及时依法查处,但到底是“坏导游”还是“饿导游”?如何治愈旅游的“病”,让自己以后不用担心旅游?记者展开了调查。
“导游又骂游客了……”
五一假期,一位游客通过网站爆料“云南女导游嫌少购物骂游客”的视频在网上广为转发。在视频中,导游直言不讳地抱怨自己团里的游客购物花费太少,甚至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游客。导游还指出下一站,游客需要购买黄龙玉、烟嘴、化妆品等。
对此,云南省旅游局3日通报了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吊销导游证,责令涉案旅行社停业整顿,对旅行社负责人处以2万元罚款。
据官方报道,此次事件中,聋哑导游有“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的行为,涉案旅行社违反“不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向导游支付或者收取费用。
其实惩罚导游的决定并不陌生。有网友评论说“导游又骂游客了”中的“你”字……”多少戳到了旅游业的痛处。
沿途的美景,再加上愉悦的心情,本该是每个人心中理想的旅行状态,但一次舒适的旅行总显得不那么容易。近年来,很多地方的旅游乱象暴露无遗。一个黑人导游把游客带到居庸关,称之为八达岭;游客因为没有进入自费景点而被“砸”;导游和游客互相打架.另外,强行购物消费,不合理低价群体,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到处都是。这不禁让人反思为什么在旅游业飞速发展的同时,服务水平却没有提高。
《邪恶导游》?“饿导”!
游客们都很困扰,导游也觉得很委屈。“合同是和一个低价旅游购物团签订的。根据合同,需要进入几家商场。”
陈野承认,对于这样一个低成本群体,游客只有在购物上花更多的钱,才能获得带团的报酬。“如果团费支付够了,旅行社也会给导游应得的奖励。(然后)怎么玩,怎么会这样?”
据记者调查,“不合理低价”是引发此次事件的核心问题。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人指出,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难免会造成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在低价经营的恶性循环中,游客陷入低价团费和高价购物的陷阱,导游甚至成为“鱼鹰”,压力大,没有服务意识。
专家指出,当前的旅游竞争可以用“惨烈”二字来形容,“邪恶”的导游是旅游市场非正常竞争的产物,本质上是“饥渴”的导游。不规范的劳动关系和缺乏薪酬制度保障,使得导游的职责本末倒置。
“目前,旅行社和导游之间的劳资关系不规范。大多数导游不仅不享受固定工资,甚至在带团前还要交‘钱钱’。如果他们没有拿走团体,就必须自己掏钱。”做了多年导游的朱女士说,这种经营模式只能让很多导游成为“导购员”,用心引导游客购物或花钱,争取“返利”。
朱女士还指出,虽然“不合理的低价”甚至“零团费”和“负团费”在旅游业中不是秘密,但仍有许多人在旅游时只看价格。“Th
尽管出台了新的《旅游法》和一系列地方法规,但旅游市场的混乱并没有得到根治。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强指出,“有很多规定,但管理规定的人或部门不负责,使得监管落后,无力回天。”
大力消除旅游市场的“潜规则”
一案处理,一案严惩,责任更大的监察部门就成了“消防队”。相关人士直言,如果旅游市场要回到良性轨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处理类似事件,不仅要满足于“认真处理”涉及的导游和旅行社,还要大力消除旅游市场的“潜规则”。
“对于这样的混乱局面,我们不能满足于一纸处罚决定。建议出台一些行业规则和前瞻性规范,比如稳定的导游补偿机制,消除旅游行业的死胡同,消除从业者的侥幸心理,让行业发展起来,竞争起来。回归理性。”处理过此类维权事件的昆明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程伟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导游的职业素质教育和行业自律,另一方面要更好地规范旅游业,改善行业秩序。
金指出,“要加强新《旅游法》的实施监督,加强旅游执法。同时,对于如何根除顽疾背后的原因,需要引入完整系统的规则。”
专家表示,通过宣传教育,也要改变游客容易受到低价诱惑的市场状况,形成健康合理的消费模式,使游客成为抵制恶性竞争的消费者。消费者需要明白,所支付的价格明显低于当前行程的市场成本,明显违背市场规律。“怪事”层出不穷也就不足为奇了。
、金、等也表示,加强监管还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综合联动。在一些地方,“谁管谁吃亏”的思想是旅游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管治会影响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必须通过更有效的机制和系统来填补调查和监督方面的许多空白。
云南通知女导游侮辱游客处罚结果:导游证被吊销
女导游对侮辱游客的回应是:她们不应该骂人,但她们也受了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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