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专家认为,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发行地方债券的渠道,更好地满足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的需求。
通知称,通过柜台发行的地方债券以中短期为主,地方财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具有地方特色、项目回报较高的债券,优先选择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债券。地方财政部门应积极推动地方债券柜台发行。柜台发行原则上2021年在已经开展的地区至少安排两次,以保证已建立的发行渠道继续畅通,未开展的地区至少安排一次。
地方债券柜台发行是地方债券发行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地方债券发行管理、丰富投资者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试点以来,非处方药配送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20年8月,广东、浙江两省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23.3亿元地方债务,这是COVID-19肺炎爆发后,我国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地方债务。
财政部在通知中表示,当前国内经济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国际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进一步全面推进地方债券柜台发行,对于做好“六保”,落实“六稳”任务,推进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外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据统计,2020年,地方机构将发行新的地方政府债券10亿元,发行债务限额96.2%。其中,一般债券9506亿元,完成97%,剩余额度主要是外债划转金额;专项债券1亿元,完成96.1%,剩余额度主要为支持中小银行风险缓释的专项债券额度。(经济日报记者曾金华)
(编辑: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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