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莹莹)昨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今年第一批旧社区综合改造项目名单,涉及153个旧社区和998栋建筑。已列入名单的旧住宅区,条件成熟时可以开工,原则上实行一批。
今年首批旧住宅区综合改造项目名单涉及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石景山、丰台、通州、房山、顺义、大兴、昌平、延庆等153个项目,改造建筑998栋,改造建筑面积517万平方米。其中,房山区纳入综合整治名单的旧社区数量最多,共有31个;其次是西城区和朝阳区,有24个老社区被列入综合整治名单;东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延庆区分别有18、11、4、12、2、1、13、6、7。
东城和西城旧住宅区的综合改造一直备受关注。记者从名单上看到,马鬃里三区、广外南街A 19号楼、白菜湾四巷17号院、天宁寺李楠小区、红联中里20号楼、龚建北里4号楼、和平里中街14号楼、交道口北三路30号楼、居二小区、董重街22号楼、胡家院西区均列入第一批综合整治名单。
根据《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今年旧住宅区综合改造的主要内容仍将围绕“六个处理、七个补充、三个规范”,采用“菜单式”改造模式。其中,基础课是必须改造的内容,主要靠政府投资,比如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建筑物的清洗和粉刷。自选类别是指在已经实施基本类别改造的前提下,根据业主意愿确定的改造内容,如增加电梯、补充停车位等,通过居民缴费和社会投资的方式实施。但无论是哪一类,实施者都要根据居民的需求进行规划设计,设计方案要经过负责的规划师审核,并在社区内公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各区要严格执行《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做好实施过程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20年第一批确认项目和2018年、2019年尚未入市的建设项目,必须确保在装修项目入市前完成行业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对于已确认在建或已竣工的其他项目,要推进成立行业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
同时,按照“双包容”工作机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旧居住区综合整治。其中,经中直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中央国家机关旧社区综合改造项目列入北京市各区项目清单;北京市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项目中包含有中央产权的房屋,居民同意实施的,经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列入中央国家机关项目清单,并按照相关政策措施相互扶持、共同推进。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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