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考虑。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据审计,2017年,我县以实施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不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支持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经济运行稳定,质量和效率提高;民生和重点领域发展需要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和重点扶贫得到有效保障。
一个,
县
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审计
(一)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根据财政决算报告,2017年,县级收入共计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债券借贷收入万元。总支出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上级支出698万元,偿债支出万元。安排预算平准基金311万元。年末余额(结转下年支出)195万元。
2017年财政总收入1万元,其中省级3044万元,中央1万元,同级3.467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根据政府资金决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11.5501亿元,其中,同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356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7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182万元,去年余额5万元。支出总额11.5478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0.8267亿元,上级支出29万元,偿债支出7182万元。年末余额23万。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根据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4万元,支出34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577.87万元,支出12130.3万元。今年收支结余-552.43万元,累计结余2872.75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935.81万元,支出13052.7万元。今年收支结余3883.1万元,累计结余9307.5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27.03万元,支出3598.52万元。今年收支结余1428.51万元,累计结余8229.83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79.79万元,支出2703.63万元。今年收支结余876.16万元,累计结余4681.81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459.65万元,支出10460万元。今年收支结余3999万元,累计结余7551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45.75万元,支出95.98万元。今年收支结余449.77万元,累计结余1291.75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4.45万元,支出57.52万元。今年收支结余26.93万元,累计结余400.77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
经县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清理核实,截至2017年底,县政府债务余额为40917.56万元,其中:纳入财政部债务管理体系的债务为133112.17万元;债务没有
(二)预算收支管理不规范
1.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入公益资产。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按注入土地评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90270.13万元;缴纳土地和林权资产国有资产占用费4095.6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800万元。
2.非税收入支付库不符合要求。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011-2016年多支付租金收入260.2万元;截至2018年1月,该县高泽源国有林场国有资产收入为78.6万元。
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不按规定上缴国库。十一所学校从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中收缴152.94元,与其他非税收入项目一并缴入财政专户,但不纳入县级国库。
4、没有整合县政府中心的房产税管理软件,土地出让金收入一个窗口征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代县非税务局开具土地出让金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土地出让金收入12585.95万元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方,不符合房产税
一体化征收管理规定。5、未按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县直30家行政事业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县慈善总会等收取的各种捐赠款合计2398.5万元,以其他非税收入科目缴入国库,未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捐赠款收入科目上缴国库。
6、应缴未缴上级预算收入。县消防大队罚没收入44.72万元,县烟草局罚没收入3.26万元,合计47.98万元应缴未缴上级财政。
7、县财政出借资金规模过大。2017年末,县财政出借资金以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总额为49426.4万元,其中2017年无预算新增对外借款4939.37万元。
(三)财务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结余资金帐实不符。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局提供的系统数据与县财政预算、各单位对帐确认的资金各不相同。
2、县财政对拨付至江永县南部新城开发项目的资金监管上存在风险
2017年,县财政拨付中国智慧(江永)社员城第二期项目奖励资金5500万元时,未按照协议约定将资金拨付至双方监管帐户,而是拨付到江永中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户,以致该笔财政资金是否按照协议规定使用没有得到保障。
(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1、部分乡镇公益性岗位申报登记人员与实际聘请的从业人员不一致。
2、基本建设投资超过预算评审审定的投资规模。截止2017年末,有67个建设项目的结算审定金额超过预算审定金额,超过批准的预算金额1161.13万元。
3、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分散,未有效发挥整合资金合力。县统筹办2017年下达计划且已报账项目503个,其中10万元以下项目216个,占比42.9%;10万元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资金的项目174个,占比34.6%。资金统筹后,仍然分地域分散使用,不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将统筹整合资金用来平衡各种关系,造成资金再度分散的规定。
4、资金闲置。县财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专户、移民资金国库专户合计结余资金1445.17万元;粮种补贴资金107.38万元已闲置3年以上;道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结余资金455.50万元已闲置5年以上;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目前,土地征收尚未完成、项目尚未公开招投标、未开工,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60万元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5、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扶贫资金317.20万元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县统筹办将已经纳入统筹整合的扶贫特惠保资金,再次拨到县财政扶贫资金专用账户,再予以支出,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得规定。
6、违规使用成品油补贴专项资金。2017年,县财政从成品油补贴资金专户中支付解决火灾案缺口资金。
7、县财政借出基建项目指标专款1800万元给县城投公司,2017年末尚未收回。
8、未补充计提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资金1842万元。2017年,县财政局动用2016年风险基金978万元后,县财政应当按照风险基金的规模应保持在该县年度筹资总额的12%的规定,计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1842万元。当年实际未补充计提。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其中:编发《审计要情》、《审计情况专报》各一份报送有关领导,发有关部门。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由于本次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对于本次审计开始前,省委第六巡视组上半年巡视江永期间已经指出的有关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本审计报告未再涉及。
三、审计建议
(一)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按照部门职能把既定事项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足额编入部门预算,切实将部门预算编实、编足。二是继续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切实提高国库资金支付效率、安全性和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往来资金、会计核算和资金安全等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四是全面清理规范县级财政专户。
(二)着力强化对重点资金和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防范资金被上级财政追回。二是防范政府性债务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三是加强财政资金出借管理和控制。加大历年出借资金的清收,并制定完善县本级财政对外借款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借款的范围、审批流程、协议签订、保全措施等,防范出借资金对象不合规、资金未及时收回、出借程序、手续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四是加强基本建设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防范未经审批超预算投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开拓进取,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有效发挥审计职能作用。(2018.9.29)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县级财政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