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古城这一轮整治
在某种程度上,它正在清理过去
城市发展几十年留下的旧账
9月8日,大同古城中轴线两侧正在施工。摄影/记者苏杰德
大同古城亮出“黄牌”:大拆大建后遗症
我们的记者/苏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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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大同古城雄伟的城墙上,俯瞰文庙、关帝庙等历史建筑的北侧,有一片屋顶坍塌的平房区,显得格外破败。66岁的卢拉西和他的妻子住在这里。他们是为数不多的没有搬走,仍然住在老房子里的居民。
从大门进入院子,左边是一栋面积约25平米的房子,一个土炕占据了近四分之一的房间空间。这是他们1987年买的房子,花了3000元。当时,卢拉西的月薪是86元。虽然面积不大,但当时是一个学区。以前是房子附近的市中心,周围是大同很多知名的中小学,很受欢迎。“晚上,窗台前挤满了人,大家都在路灯下打扑克。”鲁拉西回忆道。这个院子以前是7户,现在只剩下2户了。大多数邻居都买了新房,搬出了古城。现在晚上,他只能听到远处的狗叫声。30年前,吕拉西和她的爱人从农村来到城市,但他们没有跟上城市的剧变。
卢拉西家庭摄影/记者苏杰德
“古城里大约有10万人。当时计划保留三五万居民,没想到减少到现在的水平,不到三万人。”原大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大同古城保护修复研究会会长安大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些人很难维持古城的日常运营。
“拆迁市长”耿彦博在主管大同的时候,就推进了古城的大刀阔斧的改造,着手打造新城框架。大同的这种发展模式一直存在争议。近年来,在“大拆大建”之后,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慢慢暴露出来,最后受到了严厉的批评。2019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对大同、洛阳、韩城等5个城市进行通报批评,称“历史文化遗迹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大同的问题是:“大规模的拆迁建设,在古城或者历史文化街区的拆迁和真正的建设。”
要求大同三年内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两部门将要求国务院撤销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面临“脱帽”风险。对于大同来说,古城的保护、利用和发展仍然是一个困扰多年的选择题。
拆真造假被“黄牌”警告
大同古城拆真盖假的现象普遍吗?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著名的城市部门负责人陈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的通报批评中,戴望夫是主要建筑。它是明朝的建筑,清朝消失了。“重建修复后,专家不同意”。
大同古城是一座东西长1.8公里,南北长1.82公里的正方形城市,面积3.28平方公里。古城周围有东、南、北三个小城镇,共同构成一座面积6.87平方公里的历史名城。城市分为四个广场,改造后的戴望夫位于东北地区。
代王府的改造是大同古城复兴的重点工程之一,曾被当地媒体称为“小故宫大同市古城拆真**最新动态”。耿彦博主管大同时,2010年4月开始大王府项目拆迁工作,次年全面开工改造工程。2013年耿彦博离开大学时,马云的第一阶段
代王府的重建是以拆除原有民居为代价的。2012年,在《经济观察报》的一份报告中,一位当地市民透露,“至少有三条街道因为代王府停车场的建设而被拆除。”据史料记载,大同古城有“四街八巷七十二连巷”。据不完全统计,大同古城恢复保护工程中,超过三分之一的街巷完全消失。所谓“古民居改造”,其实是一种重塑。
“现在回想起来,专家们可能认为重建代王府是有意义的。但重点是当时拆了那么多居民楼,重建的新楼却没人用。我们也在反思这个问题。”陈颖表示,经过通报批评,大同市邀请清华大学的团队准备了一份整改研究报告,梳理了历史文化名城存在的所有问题。
“专家组告诉我们,大同古城一定不能定位为明清古城。大同曾是北魏的都城,这也是大同与洛阳、北京合二为一,成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因。”陈英介绍。但这几年大同重建的建筑以明清为主,历史价值相形见绌。
在过去的十年里,国家对旧城拆除和建设的容忍度正在下降。2012年,由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对广西柳州市、山东聊城市等8个市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国务院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但当时并未明确提出撤销历史文化名城称号。2019年,该通知明确提出了退市的可能性。
大同在1984年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中名列第三。“我们是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这个品牌对我们很重要。”陈颖认为,大同从煤炭产业向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起点。“大同需要改造的,当然是要拿文化”。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通报批评中,山东聊城
都榜上有名,业内盛传被“摘牌”的概率较高。聊城市的古城与大同类似,于2009年启动古城复建工程,并于2014年正式完成复建。历时5年,耗资38亿元。在同济大学研究院阮仪三教授制定的《聊城市古城保护与整治规划》中,原本设想是“只拆除影响整体历史风貌的建筑,保留传统的街巷和建筑,只进行有必要的修整”。但聊城的古城复建抛弃了这个方案,而是想一次性恢复古城最繁华的景象,将古城内大量古建筑、古街巷全部推倒,复建了大量仿古建筑。2019年两部门通报批评前,大同市已经启动总投资约为亿元的古城复兴项目。但通报批评震动了大同,拆建中的大同古城来了个急刹车,城内各处重建项目停工整顿。不过,对于两部门的批评,一位深入参与大同古城建设的专家颇有微词。他认为,“是否破坏古城,既需要行政调查评估,也需要听取当地专家的意见,起码征求意见这一环工作没有做足。”
被通报批评后,相关部门给大同古城三年的整改期。陈颖说,“这三年相当于黄牌警告,整改不力就给你红牌罚下。”
每10年遭受一轮破坏
大同古城这一轮整改,某种程度是在清算过去几十年以来城市开发遗留的旧账。
大同古城西南角的历史文化街区,有大同古城的标志性建筑华严寺、天主教堂、道教纯阳宫等,历史文化内涵丰富。马斌就在这一块土地上长大,亲眼目睹了很多古建筑消失。在他少年的时候,最喜欢去古城以南的兴国寺游玩。兴国寺位于古城墙和大同旧市政府大楼之间,上世纪为了盖楼房而将其拆掉了大部分建筑。
对于大同消失的古建筑,专门研究大同四合院的张呈富有清晰的记录,古城建筑几乎每10年就遭受一轮破坏:上世纪50年代,大同先后拆除海会殿和钟楼。当地政府以妨碍交通之名,拆除了城中心的四牌楼。1964年及其后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又先后拆除了南城门楼和瓮城的文昌阁。1979年,全城唯一幸存的南城门洞和登城马道,亦被拆除殆尽。
这些古建筑都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以海会殿为例,梁思成在这里发现了独特的单檐悬山顶。”张呈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尽管大同古城已经伤筋动骨,但在1982年还是被国务院授予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称号。阮仪三认为,大同古城入选首批名单,历史上的因素是次要的,主要是当时大同还保存有完整的历史地段和街区。
然而,在张呈富看来,历史文化名城的荣誉,没有唤醒人们的保护意识,人们对古城的“建设性破坏”愈演愈烈。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在旧城改造和城市开发潮的冲击下,大同古城7.34公里长的主城城墙,被拆了近半,成了残垣断壁,城内的四合院民居也被大量拆除。仅以1998年改造和开发教场街、大十字街两条道路为例,共拆除民房7154间,万平方米,拆迁居民4259户。
古城保护刻不容缓。安大钧在1998年成为大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着手制定古城保护的法律法规。此时,大同正处于新一轮旧城改造的时期。安大钧介绍,市政府要在古城内建设两纵两横的井字型马路,同时计划把古城内的四合院全部改建为6层楼房。这一年,马斌在教场街四合院的住所被拆,用以修建6层楼房。马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拆迁是在国有企业的主导下推动的,当时房子不值钱,大家都认为楼房比平房好,拆迁特别快。”
安大钧对这一轮拆迁坚决反对:“大同拥有地方立法权,我上任后分步制定古城保护决定、保护条例和保护规划。”他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坚决反对破坏古城的行为。为了这件事,他还和大同时任主要领导拍过桌子,“几乎把水杯都摔了”。
在这位强势主任的坚持下,古城改造计划中途搁浅。不过,此时大同古城的面貌已经“被改造”得面目全非,在西南区域和西北区域,一排排六层建设拔地而起,至今仍然矗立在古城西侧。
大同古城属于典型的建设发展与旧城保护存在冲突的产物。吴良镛在上世纪发表文章称,国内不少古城“兴建了巨大体量的工厂办公楼,并迫使大规模改建基础设施,而每一条街道、新大楼的建成又导致更多的人口集中……对开拓新区缺乏充分财力和决心等等,使旧城容量过分饱和,连一些较低的环境质量标准都难以保证,文物保护问题就难以提上议事日程了”。
大同的案例类似,大同政府当时资金很短缺。曾任大同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现任大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兼专家委员会主任的张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大同虽然拥有“黑金”煤矿,但卖煤收益并没有多少进入到地方财政。大同市原来辖4个区,财政还有盈余,后来并入了7个贫困县,财政入不敷出。在这种背景下,张滃认为主政者为了便利城市交通、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做法有一定合理性。
但这种做法遭到很多专家的严厉批评。阮仪三曾公开批评称,“我们常说的建设性破坏,就是发生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各地城镇的建设中。在这个时期大多数的人们,包括许多城镇领导大都缺乏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一味地拆旧建新,说起来都是为了建设的需要,都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居住问题,却忽视或不懂保护重要文化遗产的意义,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山西平遥古城上世纪80年代出现拆迁风波,阮仪三带领自己学生出钱出力,四处奔走,才保下这座后来入选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古城。在平遥周围,保存度完好的古城不在少数,却都没有存活下来。
耿彦波的“政治遗产”
最近几十年,大拆大建似乎成了大同古城的“宿命”。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所历史名城学术研究部主任高级城市规划师王军在2016年撰文认为,经历大规模拆除,大同古城闲置用地占20%左右,医院、学校、文化馆等拆迁殆尽,社区管理混乱、传统生活网络和秩序荡然无存。
大同古城的这种变化离不开一位争议人物——大同市原市长耿彦波。
安大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世纪90年代他就与耿彦波相识,耿彦波那时还是灵石县县长。从灵石县的王家大院、晋中的榆次古城,再到大同,耿彦波任上对于古城、古建筑的修建情有独钟,城建也是他最重要的执政抓手。2008年2月,耿彦波上任大同市长的第二天,就将视察的第一站选在了规划局。此后不久就提出了“一轴双城”的思路:“古城实行整体保护,在东边建立御东新区,中间以御河为轴,西边传统,东边现代,两相呼应。”
根据耿彦波的构想,大同古城修复与保护工程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用三至五年时间修复包括古城墙、代王府等历史建筑,投资超过百亿元;到2013年,也就是耿彦波5年任期尾声的时候,老城内的所有现代建筑都将搬迁出去,占地3.28平方公里的明代大同古城将历史性重现。
耿彦波宏大的古城重建规划,首当其冲受质疑之处在于大规模拆迁。据《时代周报》2013年报道,如果完全重建大同古城,或将涉及近10万居民的拆迁。据《大同日报》2016年的数据,历时8年的古城墙修复,涉及搬迁居民2.3万户。重建思路也受到很多批评,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耿彦波在大同时把当地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包括明清民居全部拆光,打算全部重建,这是“拆了真古董,却做假古董”。
2013年,刚刚当选新一届大同市长的耿彦波,正准备继续大刀阔斧开展后续拆迁工作的时候,“意外”被安排到太原担任市长。2013年2月3日,《大同日报》头版刊发了山西省委组织部对于耿彦波的干部考察公示。三天后,耿彦波离开大同,调任太原市委副书记,后任市长。
耿彦波离开大同后,留下了偌大的摊子,继任者们如何选择?《瞭望东方周刊》当时曾报道,2013年耿彦波离开大同后,工地急剧降温、政府工程停工、拆迁工程搁浅,有人据此担忧,古城保护工程烂尾或从隐忧变为现实。
耿彦波离开之时,古城四面城墙中的西墙还没有合拢。大同古城城墙是耿彦波来到大同后最先修复的项目之一,也是他“一轴双城”抓手。不过,在他离开大同之前,周长7.24千米的城墙,还剩下185米的缺口。直到2015年,北京市平谷区区委书记张吉福跨省调任大同市委书记,城墙收尾工作由他推动完成。
耿彦波2013年离开,张吉福2015年来到大同,当地人把中间这两年时间称为空窗期,古城修复项目陷入了停滞,大同人对此颇有微词。耿彦波走后,继任者是曾担任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的李俊明。一位熟悉大同官场的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由于他(李俊明)在大同任职时间很短,也不是一把手,施展的空间有限,但他在债务问题上处理得非常好。”
在耿彦波离开大同的时候,不少报道称,其给大同政府留下了百亿负债。不过,安大钧算了一笔账称,耿彦波时代,大同城市建设总投资花了超过700亿元,主要投在御东新城。当耿彦波离开大同的时候,大约还有200亿元的负债。他强调,大同古城保护修复并没有花费太多资金,粗略估计50多亿元,“如果古城建设投入了几百亿元,早就修复完成了”。
而李俊明上任伊始,在他第一份政府工作报告中称,大同“财政总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仅占全省7.2%和5.3%,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政府负债风险不容小视。”在他任上,大同2013年归还银行贷款本息36.2亿元,2014年偿还40亿元政府债务。
耿彦波离开后,古城修复的战线拉长。而随着时间推移,围绕大同古城修复的争议并没有停息。
在大同民间,支持耿彦波的声音不绝于耳。张滃介绍,大同在1990年审批通过的城市发展规划中就提出了保护古城、发展新城的主张,直到18年后耿彦波来到大同后才正式实行这一设想:“耿彦波到大同前,城市破烂不堪,市民也非常消极。耿彦波到来后,改变了大同的城市格局,从谷底唤醒了这座城市,市民发现我们的城市还是有前途。”
耿彦波这种负债式扩张是否透支了大同,这也是争议的焦点。安大钧介绍,市人大最早也不太主张负债经营,所以市人大当时提出开发一个新城,保护一个古城,用开发新城卖地的收入来补充古城急需的资金。“但就像大同老百姓说的,过去我们城市建设每年要花10亿元,什么也没做成。耿彦波做了这么多事,花这点钱算什么?老百姓认为耿彦波干了实事。”
不再“动大手术”
安大钧是大同第一版古城保护条例的主要推动者。新版《大同古城保护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距安大钧制定的版本已经过去了20年。这20年,大同古城发生了剧烈变化。但始终困扰大同古城改造的另一个问题是,体制机制掣肘,各方打架。
张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大同古城在2000年的旧城开发,规划局和规划设计院夹在中间很为难,一边是市委市政府要建设城市,一边是人大要保护古城。做一个能让各方满意的规划,难度非常大。
“体制和机制上,我们成立了领导组和古城管委会,协调各方。”大同市古城保护与发展领导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古城管委会主任武保洲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今年准备成立古城投资集团,一是参与古城保护维修,二是推动文旅发展,促进大同的城市转型。
不过,大同古城管委会目前也遇到不少挑战。古城管委会已经从市政府直管的事业单位下放到
古城“拆真造假” 盘点5个最赚钱的“人造古城”
今年国庆中秋“双节”假期,全国各地游客纷纷编织:丽江古城景区接待游客近98.7万人,超过去年同期;平遥古城是山西省旅游接待量最高的;丝绸之路古城敦煌接待游客40多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1%以上.
“古城游”持续升温,古城命运越来越受到关注。如何保护、利用和发展古城是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些古城规划不落实,保护不细致,地标乱建,拆建,过度开发,甚至存在安全问题
土元网络
站在一艘长57.3米的古代战舰的基座上,手持一把70米长的青龙偃月刀,即使从几公里的距离,也可以预计它的雄伟身影是——,一尊位于湖北省荆州古城东南侧关公驿花园的关公巨像,最近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近日发文,提及湖北省荆州市古城历史城区内修建的关公巨型雕像违反《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批复规定,破坏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
关羽关公是汉末三国时期著名的蜀汉。荆州是楚文化的中心,是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关羽和荆州的关系很深,在这里留下了很多传说。《三国志》刘《关张马黄赵传》记载:“出自第一高手,刘表。此卒,乃曹荆州第一高手,从范将渡河南下,不派羽林军带十万船只去江陵。”从此关羽和荆州有了交集。据史书记载,关羽镇守荆州五年有余。关公文化无疑是荆州古城美丽的名片。
然而,这座被称为“荆州新旅游地标”的雕像不仅在文化和美学上受到质疑,而且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关公雕像下面的基座是一座两层楼的建筑。据悉,基座未经消防验收就开门迎客,违反了《消防法》,而基座上方的关公雕像未经规划许可,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也属于违法建设。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中,关公的巨型雕像也被指控“违反《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有关规定”。记者查了一下规定,发现规划对城市的建筑高度有严格的规定。其中,重点保护区在50米以内,高度小于3米;50米至75米,小于6米;75米外,不到9米。特别提到城市不能有高层建筑,总高度控制在15m。57.3米长的关公雕像,远远超过了这个限度,在荆州古城显得突兀,违背了通过合理规划保护古城发展的初衷。
我不在乎真正有价值的历史文物,忽视保护,甚至随意拆除,但我会毫不犹豫地建造“古镇”和“古城”。背后有一些地方政治成就不正确、利益短期等错误倾向
除了在荆州古城滥建巨型雕像等地标建筑外,“一些古城不适当地拓宽道路,突破规划控制高度,破坏古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还有一些地方热衷于打造‘假古董’,不惜推倒真文物,真街区,甚至把假货当成保护对象。”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张广汉说。
去年3月,山西省大同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文物局通报批评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的五个城市之一
但大同古城“大拆大建”、“真拆假建”的发展模式一直存在争议,这也是此次通报批评的重要原因。古城居民和现代风格的建筑被要求搬出古城,大同古城成了一个没有学校、没有医院、没有人的“巨大建筑工地”:明末被烧毁的代王府被重建,“古玩街”取代了原来的下寺坡街,古玩院社区遥相呼应古城……古玩似乎是大同的特色。
也在通报批评的是山东聊城。聊城与大同类似,2009年启动古城改造工程,2014年正式竣工,耗资38亿元。《木兰辞》中的假设是“只拆除影响整体历史风貌的建筑,保留传统街道和建筑,只进行必要的修缮”。但实际上聊城古城改造并没有采用这个方案,而是想一劳永逸地恢复以前的繁荣。古城里的古建筑和街道被推倒,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的古建筑。
“古城的‘拆改’反映了当地一些决策者缺乏文物和遗产保护理念,不了解什么是历史价值。”文物保护专家谢辰生认为,保护就是发展,保护文物就是传承历史文化。文物保护意识和决策者观念的培养亟待加强,乱拆乱造的方式不可避免。
对政治成就的错误看法也是破坏现象背后的原因。“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很少关注真正有价值的历史遗迹,忽视保护它们,甚至随意拆除它们,为建设让路,但与此同时,他们不遗余力地建设‘古镇’和‘古城’。在看似矛盾的行为背后,说明一些地方存在着不正确的政绩、短期利益等错误倾向。”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委员会成员宋小龙说。
国务院已将135个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聊城市古城保护与整治规划》 30多年来多次修订
这次报道巨型关公雕像的地方荆州,以及去年报道的大同和聊城,都有——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共同身份。
为了保护那些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1982年2月,“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提出。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将135座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代表的古城里,往往分布着大量历史保护建筑和历史文物。如何保护、开发、改造这些“无价之宝”?
古城保护有据可依。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成为我国文保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并在30多年里进行了多次修订。以此为基本依据,一系列文物保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先后出台,为文物保护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伍江看来,国家对历史文化保护越来越重视,古城保护工作面临有史以来最好的形势,“但仍存在大拆大建的情况,许多人只看到古城保护的经济效应,忽略保护本身的内涵。”
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纠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滥用权力搞权钱交易、借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包庇纵容文物犯罪、或为文物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一些地方不顾历史遗存搞集中连片开发,还有些地方过度商业化开发,致使古城格局、历史文脉等遭到破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这些问题,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传承体系建设系统性不强、整体性不够的原因,也有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法治刚性不足等原因。
文化遗产不可再生,不可替代,一旦破坏很难挽回。因此,无论是保护还是开发,都需慎之又慎。若是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毫无敬畏,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失责失管,必须严肃查处和问责。
对此,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滥建地标、乱拆乱建等突出问题,监督落实文物保护职责,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以强有力的监督为文化遗产传承保驾护航。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是否严格落实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是否认真研究部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时分析解决重大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开展监督,压紧压实保护责任。
福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派出6个监督组,深入各县(市)区、高新区一线“把脉问诊”。监督组逐一核查县区自查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古城改造等城乡建设项目决策前是否已经开展文化、历史建筑普查,决策时是否同步决定开展老建筑甄别与保护等工作落实情况,严肃追责问责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
古城保护与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多个职能部门需联动配合,共同履行历史文化保护职责。
浙江省海盐县是千年古县,全县有252个历史文物保护点。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加强文物安全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已开展检查15次,检查文物单位92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48处。同时建立“1+X”监督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协调配合,建立线索移送、协作联动、提级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陕西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大省。2012年以来,陕西公安和文物部门连续九年在全省部署开展“鹰”系列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超过3100起,缴获文物2万余件。仅今年前三季度,就侦破包括宝鸡凤县“梁鹿坪仰韶文化遗址”被盗掘案等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37起,抓获涉案人员226名。
记者梳理发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背后往往存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滥用权力搞权钱交易、借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包庇纵容文物犯罪、或为文物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今年以来,包括陕西在内的多地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查处和纠治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及时制止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行为、违规参与文物经营、在历史文化遗产工程项目和招投标工作中营私舞弊、对涉及文物违法犯罪打击不力等问题。
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查实的问题,我们既要按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不力的失职失责行为。”
“要严格依法保护、利用和管理文化遗产,监督执法也要‘动真格’。”宋晓龙说,只有让法律的利剑高悬,才能真正震慑破坏行为,才能避免让古城、历史文化遗产沦为消失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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