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确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最新5个省级以上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并强调不包括已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药品。
2019年发布《医疗保险目录》时,通知中明确指出“目录不得自行制定或以灵活的方式增加目录中的药品,目录中药品的限量支付范围不得自行调整。原省级药品目录中增加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
根据姚智的资料。独家品种占当地医疗保险补充品种的40%以上,中成药占很大比例。地方医保目录调整后,临床滥用明显,价格较高,部分辅助药可能会先受影响。2020年征求意见稿允许部分地方医保品种以“五省共享”的方式转入全国医保目录,尽可能平衡临床需求、医保控费和地方利益之间的关系。我们在医保目录的谈判结果中关注了地方医保品种的“升级”。
中期影响:改变鸟笼,优化结构,促进产业创新升级
医疗保险目录的动态调整与新药评价改革相结合,共同推进医药创新的“供给侧改革”。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以来,全国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同比下降6.74%,为2016年1月异常值以来的最低同比增速;从基本医疗保险收支差异来看,2020年上半年医疗保险余额(医疗保险收支)累计下降幅度扩大,总量控制和医疗保险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我们认为,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有望加快临床急需新药的释放,加快临床效果不明确的药物的退出,从而实现临床“合理用药”,实现医保“换笼换鸟”。
结合2019年11月公布的医保协商结果,70种协商成功的药品平均价格下降60.7%。进入医保目录后,欣迪利单抗注射液、赫赛汀(曲妥单抗)、Avastin(贝伐单抗)、Trocquer(埃罗替尼)、安生沙(Aletinib)、Pagett(pertuzumab)的销量明显增加。
我们乐观地认为,在医疗保险的动态调整红利下,创新药物的供应将会改善,支付将会倾斜。在叠加评审改革下,本土创新药物IND数量将继续创新高,预计将迎来2023-2026年国内创新药物黄金发展期。
本文转载于浙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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