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最新国家动态革实施意见

admin 4475 8
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最新国家动态革实施意见

百度网盘课程

通用入口链接!10000G.课程都有!一起学习吧!

立即点击↓ 获取课程!

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

档案工作是关系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工作,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扎实做好企业档案工作,为自身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近年来,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出现并面临一些问题。为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实习工作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和企业R&D、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档案是国有企业一切活动的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包含大量重要的敏感信息,不仅具有重要的信息价值,而且具有极高的证据价值。国有企业档案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核心利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维护国家安全、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扎实做好国有企业档案工作。

(二)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对国有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企业档案作为企业R&D生产经营管理的原始记录,是企业资产的载体和凭证,是企业R&D生产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础。企业档案在企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高效率、开拓市场、降低成本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企业的档案工作必须与企业的其他管理工作协调发展。

(三)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在供方的体制改革中,“僵尸企业”的处置,“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的移交都涉及档案的处置。档案处置关系到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权益。处置不当,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职工权益的维护,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危害社会稳定。

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四)加强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领导。所有国有企业都要指定一名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档案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部门和岗位职责,纳入工作考核和检查;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报告,定期监督检查档案工作,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和物力,促进档案工作与企业发展的协调。

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

(5)优化国有企业档案机构建设。档案机构的设立应适应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档案工作,其中中央企业总部、中央金融企业总部(部门)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应设立档案机构(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中心或档案馆、

(六)提高国有企业档案机构的绩效。国有企业应根据档案资源数量并参照《档案法》配备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人员;根据本级机构数量、下属单位数量、项目数量等。应当提供档案业务监督指导人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档案机构具备业务考核、检查、验收、问责等必要的监督指导手段。确保档案机构履行职责和开展业务需要,并将档案经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

(七)完善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机制。结合深化实施“配送服务”改革,完善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机制。建立企业档案工作“双随机、双公开”检查和规范评估制度。加强对企业境外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要严格评价档案业务。因安全管理不善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或因违规处理不当,应按照纪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创新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和利用机制。以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积极创新文件材料的收集和保管机制,进一步提高档案资源的集中管理能力,实现上级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继续推进国家档案局10号令实施,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化水平。在档案信息化和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中,要积极创新档案管理方式,确保档案部门实现对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的全过程监督和指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准确把握档案利用需求,做好重大决策、资产评估、资产配置、人员安置等档案利用服务。创新服务机制,简化档案利用审批程序,推进企业档案利用“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模式,积极发展档案信息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专门的档案数据库和开放的档案平台,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

三是做好国有企业资产产权变动的档案管理

(九)加强对企业资产产权变动中档案工作的领导。各地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纳入国有企业改革协调领导机构或同级政府资产产权变动协调机构,加强对企业档案处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下属单位国有企业对下属单位资产产权变动档案的处置负总责,并保证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和不混乱。企业发生资产和产权变动(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档案处置的主要责任。要明确分管领导,将档案处置纳入资产产权变动业务流程,跟上资产产权变动步伐。档案处置尚未完成,资产产权变动不得终结,资产产权变动协调机制不得解散。放文件

案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资产与产权变动经费预算,为档案移交、接收、整理、保管等工作创造必备条件。

(十)做好档案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发生资产与产权变动(含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应编制档案处置方案。有关档案的归属与流向在资产与产权变动合同或协议中有明确条款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编制档案处置方案;合同或协议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按照《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档案处置方案。档案处置方案应在实施前报相应档案业务监督指导部门审核。档案业务监督指导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并对档案处置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十一)做好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含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留存、带走、转移或销毁档案。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由文件材料形成部门整理并移交档案机构。终止企业档案机构应及时整理和鉴定现存档案,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在资产与产权交割前向确定的接收单位移交。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做到账目清晰,签署完备,交接规范。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由终止企业根据规定予以销毁。

(十二)做好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企业应指定专人,按照《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确定的归档范围,收集、整理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并在有关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归档移交。凡资产与产权变动中涉及岗位调整的人员,应在将本岗位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清理、登记、整理并移交档案部门后,方可离开现岗位。

(十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企业档案处置工作。各地区要研究出台有关政策和制度,规范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协会、学会、档案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企业档案处置工作。需处置档案较多且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专门接收保管终止企业档案的档案中心,或先行开展社会力量参与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的试点。要在试点中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制度和做法,适时在本地区推广。

(十四)做好档案安全工作。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更加重视档案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加强档案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化解风险、防范事故和应急处置的能力,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相关阅读

  • 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
  • 国有企业改革动态第7期 总第7期
  • 中铁国资罗育桂 中铁投资集团张作义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人才招聘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 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退休职工补偿
  •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最新国家动态
  •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最新国家动态
  • 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退休职工补偿
  • 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最新国家动态革实施意见
  •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http://0561fc.cn/16961.html

    标签: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最新国家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