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和关键时期。五年来,国有企业啃硬骨头,敢于冒险,旗帜鲜明,讲政治,取得了新的巨大进步和巨大成就。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9月13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亲自规划部署,更加注重改革的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最新国家动态。重大改革措施层层落实,专项改革项目逐步推进,新的改革实践不断涌现。
自五年前《指导意见》号文件发布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旗帜,统领全局,制定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在《指导意见》号文件的支持下,形成了“1 N”政策体系,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根本性的合规性。各地企业党组织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推动改革政策的实施。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发挥着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特别是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召开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实质性加强。有关领导以三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总结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历史性成就和变化。
五年来,国有企业纷纷切入国有企业职能分类,着力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完善以资本经营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党的领导。建筑等。扎实推进各领域改革;在改革示范工程的支持下,先后开展了“十项改革试点”、“双百行动”、“区域综合改革试验”、“东北国企改革”、“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等一系列专项改革,充分发挥突破性示范的引领作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和巨大成就。
从五年前《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国企改革解决了很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辉认为,以国有企业职能分类为前提是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特征;例如,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宋志平认为,《指导意见》专门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解决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融合的“金钥匙”。
微观主体活力得到充分激发,企业优质发展趋势更加突出
加强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增强微观主体的活力,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2018年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明确“要充分认识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的极端重要性。”
五年来,国有企业通过领导分级分类管理、经理任期制和合同制试点、职业经理制试点和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初步建立了与企业领导选拔方式相匹配、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差异化薪酬体系
它应该通过改革而诞生和繁荣。万华,曾经是市场经济的“初学者”,现在已经成长为一个“引领潮流者”,熟练地运用市场规则与世界巨头们玩游戏
自5年前《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国有及国有企业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系统探索了一系列新的改革措施。例如,2018年8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启动了“双百行动”,400多家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精选子公司借此机会实现了从单一试点到全面改革的历史性跨越。通过授权分权、强化激励、优化配置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从根本上转变了管理机制,激发了企业市场主体的活力。目前,“双百企业”改革经验逐步推广,“区域综合改革试验”、“科技改革示范行动”等改革正在稳步铺开,良好的改革态势已经形成。
“双百企业”的改革经验正在逐步推广。图为中石化易捷便利店
同时,国有国有企业立足长远,开展世界一流管理标杆行动,开展“总部制度化”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正因为如此,在近年来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国有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营业收入由2014年的48万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62万亿元;利润总额从2014年的2.47万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3.59万亿元。今年上半年,国有经济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显示出强大的韧性和活力。自——年第二季度以来,主要经济指标持续改善。6月,国有企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年内首次实现正增长,国有企业优质发展趋势进一步凸显。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能力、控制能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日趋成熟和定型
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制度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有关部门不断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相关制度日趋成熟和定型。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过程中的伟大创造,也是对党的权利的维护和加强
国有企业全面领导、始终保持国有企业基业长青的制度保证。5年来,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在此基础上,绝大多数中央企业和大部分地方国有企业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并基本实现了党建进章程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各治理主体作用显著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得到明显提升。以国资委为依托的现行国资监管体制,在推动政企分开、权责统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缺位、越位、错位等现象。因此,《指导意见》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也成为过去5年国企改革一个关系全局的要点。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在《学习时报》发表文章表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关键是要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为适应这一要求,各级国资委出台职能转变方案,大幅调整内设机构职能,突出管资本,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释放了企业活力,改革的乘数效应、放大效应开始显现。在全国范围内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效发挥了平台作用,提高了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基本完成国资系统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工作,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工作逐步推进,国资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进一步提高。
以中国国新为代表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优化国有资本配置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初步建立;国务院国资委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更好发挥国资委专业化监管优势;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初步建成;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出资人监督力度有效加强。
上述工作的推进和相关制度文件的出台,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运行提供了依据和规则,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贡献。
结构布局不断优化,服务国家战略能力进一步提升
新中国成立以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资国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
新时期,国有企业肩负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更重。郝鹏在《学习时报》刊发文章指出,国有企业要成为“政治上绝对可靠、思想上绝对忠诚、行动上绝对紧跟”,“关键时刻听指挥、拉得出,危急关头冲得上、打得赢的基本队伍”。
初心不改,奋斗不止。
《指导意见》印发5年来,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先后有18组35家中央企业重组,中央企业由113户调整至97户,企业重组后协同效应不断增强,经营业绩稳步提升。通过专业化整合,组建了铁塔公司、中国航发、国源公司、国海公司、国家管网等企业,在节约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符合国家战略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国有企业大力推进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中央企业管理层级全部控制在5级(含)以内,并累计完成超过1900户“处僵治困”主体任务;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分别为1614万吨1.07亿吨,整合煤炭资源2亿吨,全面完成任务。稳妥推进降杠杆减负债,带息负债占比稳步下降。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带动引领作用。
高档机床是中国产业链上短板之一,央企正在加快这一领域的布局。图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重组的沈阳机床
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企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持续提升: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国有企业勇挑重担,在应急保供、医疗支援、复工复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肯定。截至目前,国资委监管的符合条件中央企业已全部完成划转工作,共划转国有资本1.1万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财政比例已达到35%,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中央企业坚决执行国家降电价、降气价、降资费、降路费、降房租政策,上半年累计降低社会运行成本超过1200亿元。带头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央企业累计投入和引进各类帮扶资金206亿元,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定点帮扶248个贫困县,约占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42%,其中221个已实现脱贫。国有企业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与各省市及地方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超过2900项,涉及投资金额超过12万亿元。
央企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图为央企扶贫基金贵州子基金投资的从江加榜梯田
5年来,国有企业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弥足珍贵的经验,对下一步继续推进国企改革意义重大: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国企改革正确方向;二是坚持顶层设计引领,增强国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是坚持改革试点先行,充分发挥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四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强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极端重要性;五是坚持根植国情遵循规律,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之路。
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面向未来,国资国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总结5年来的改革经验,加快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改革综合成效,主动适应新发展变化,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续写新的辉煌。(国资报告记者刘青山)
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
档案工作是关系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工作,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扎实做好企业档案工作,为自身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近年来,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出现并面临一些问题。为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实习工作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和企业R&D、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档案是国有企业一切活动的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包含大量重要的敏感信息,不仅具有重要的信息价值,而且具有极高的证据价值。国有企业档案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核心利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维护国家安全、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扎实做好国有企业档案工作。
(二)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对国有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企业档案作为企业R&D生产经营管理的原始记录,是企业资产的载体和凭证,是企业R&D生产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础。企业档案在企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高效率、开拓市场、降低成本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企业的档案工作必须与企业的其他管理工作协调发展。
(三)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在供方的体制改革中,“僵尸企业”的处置,“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的移交都涉及档案的处置。档案处置关系到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权益。处置不当,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职工权益的维护,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危害社会稳定。
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四)加强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领导。所有国有企业都要指定一名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档案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部门和岗位职责,纳入工作考核和检查;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报告,定期监督检查档案工作,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和物力,促进档案工作与企业发展的协调。
(5)优化国有企业档案机构建设。档案机构的设立应适应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档案工作,其中中央企业总部、中央金融企业总部(部门)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应设立档案机构(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中心或档案馆、
(六)提高国有企业档案机构的绩效。国有企业应根据档案资源数量并参照《档案法》配备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人员;根据本级机构数量、下属单位数量、项目数量等。应当提供档案业务监督指导人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档案机构具备业务考核、检查、验收、问责等必要的监督指导手段。确保档案机构履行职责和开展业务需要,并将档案经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
(七)完善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机制。结合深化实施“配送服务”改革,完善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机制。建立企业档案工作“双随机、双公开”检查和规范评估制度。加强对企业境外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要严格评价档案业务。因安全管理不善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或因违规处理不当,应按照纪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创新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和利用机制。以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积极创新文件材料的收集和保管机制,进一步提高档案资源的集中管理能力,实现上级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继续推进国家档案局10号令实施,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化水平。在档案信息化和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中,要积极创新档案管理方式,确保档案部门实现对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的全过程监督和指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准确把握档案利用需求,做好重大决策、资产评估、资产配置、人员安置等档案利用服务。创新服务机制,简化档案利用审批程序,推进企业档案利用“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模式,积极发展档案信息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专门的档案数据库和开放的档案平台,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
三是做好国有企业资产产权变动的档案管理
(九)加强对企业资产产权变动中档案工作的领导。各地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纳入国有企业改革协调领导机构或同级政府资产产权变动协调机构,加强对企业档案处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下属单位国有企业对下属单位资产产权变动档案的处置负总责,并保证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和不混乱。企业发生资产和产权变动(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档案处置的主要责任。要明确分管领导,将档案处置纳入资产产权变动业务流程,跟上资产产权变动步伐。档案处置尚未完成,资产产权变动不得终结,资产产权变动协调机制不得解散。放文件
案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资产与产权变动经费预算,为档案移交、接收、整理、保管等工作创造必备条件。(十)做好档案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发生资产与产权变动(含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应编制档案处置方案。有关档案的归属与流向在资产与产权变动合同或协议中有明确条款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编制档案处置方案;合同或协议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按照《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档案处置方案。档案处置方案应在实施前报相应档案业务监督指导部门审核。档案业务监督指导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并对档案处置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十一)做好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含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留存、带走、转移或销毁档案。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由文件材料形成部门整理并移交档案机构。终止企业档案机构应及时整理和鉴定现存档案,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在资产与产权交割前向确定的接收单位移交。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做到账目清晰,签署完备,交接规范。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由终止企业根据规定予以销毁。
(十二)做好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企业应指定专人,按照《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确定的归档范围,收集、整理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并在有关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归档移交。凡资产与产权变动中涉及岗位调整的人员,应在将本岗位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清理、登记、整理并移交档案部门后,方可离开现岗位。
(十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企业档案处置工作。各地区要研究出台有关政策和制度,规范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协会、学会、档案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企业档案处置工作。需处置档案较多且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专门接收保管终止企业档案的档案中心,或先行开展社会力量参与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的试点。要在试点中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制度和做法,适时在本地区推广。
(十四)做好档案安全工作。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更加重视档案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加强档案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化解风险、防范事故和应急处置的能力,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最新国家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