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市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楼市调控令,全面升级现有限购限售政策。
这次推出的四项新的房地产政策涉及商品房的销售、购买和资金监管,将从今天0点开始实施。在加强分期销售管理方面,要求全市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从销售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原销售单位申报到3万平方米。
市建设局副局长沈伟介绍:完善商品房限购政策。在2017年原购房政策的基础上,政策是暂停向市区一套或多套住房的非居民家庭出售住房,暂停向全市一套以上住房的非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此外,商品房限制转让的实施范围也从市区扩大到了全市,也就是说,嘉兴市任何县市新购买的住房,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转让。
我市还将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建立土地收购资金来源审查制度,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和个人商业贷款去向,严格防止居民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购房贷款。
据了解,嘉兴市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出台了限购、限贷、限售的楼市调控政策。上一次楼市调控是在2017年5月20日。(广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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