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来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林业局)
根据Xi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要求,现将Xi高新区草塘基地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问题反馈:
高新区草塘基地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是2020年7月18日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上报的Xi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清单中的第109项。问题来源于Xi秦岭生态环境管理局,工作要求是依法处置。
调查和核实:
经核实,高新区草堂基地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位于Xi市秦岭三路和草堂大道西南角,环山路以北500-1000米范围内(S107)。项目占地64.8亩,拟新建10栋单体建筑,由高新区草塘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本项目1#、5#、6#、7#及文化体育中心主体结构已施工至首层,2#、3#、4#、8#及办公楼主体结构已完成。其中2#楼、3#楼、4#楼、8#楼建筑高度分别为米、15.8米、18.8米。上述5栋建筑的高度违反《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13版)第63条“环山路以北500米至1000米建筑高度一般不超过12米,个别建筑轮廓不超过15米。”
负责整改的单位:
Xi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处。
整改措施:
2020年10月28日前,该项目违章建筑高度将降至12米以下,达到现场验收标准;11月10日前,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完成问题整改验收。
整改情况:
(1)现场整改
2020年10月30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牵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房屋建设局、监督评估办共同组成现场验收小组。查查建筑物实测报告:2#楼拆除后高度为8.92米,3#楼拆除后高度为8.92米,4#楼拆除后高度为8.9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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