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昨天对“安监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东莞讯(记者周通讯员)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安监局”)多年来非法收受学校600多万元回扣,为学校谋取利益,三位董事均因此事被免职。
昨天,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安监局沃沃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原安监局局长陈建国对所有涉案款项承担法律责任。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涉案的原副局长沈和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
追回600多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定,从2005年底起,安监局认定不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东莞高培继续教育学校(以下简称“高培学校”)为指定培训机构之一,并为高培学校安排了镇、区安监局组织的学生。从2005年底到2010年底,高培学校给安监局的回扣总额超过600万元。其中,高获得返利300多万元;申获得300万元人民币的返利。收取的回扣主要用于安监局的日常接待和节日慰问。
小金库私人建设
法院认定,2009年至2012年每年春节前,时任安监局局长的申、高、陈建国从单位小金库中提取12万元,每人给予4万元。法院发现,在这12万元中,1万元(每人)用于每年春节期间办公室组织值班人员喝早茶时以红包形式向值班人员表示慰问,剩余1万元(每人)用于上班后给单位未婚青年分配利润等个人用途。
2007年,时任安监局局长的陈建国要求沈为他的日常接待费用开户。随后,申和高先后用安监局小金库的钱存入账户30万元。陈建国也先后将个人资金33万存入账户。2011年5月30日,陈建国从该账户中转账人民币45万至侄子女婿李默良账户,并借给李默良买房。该账户12万元公款归陈建国所有。
此外,本院还认定,2012年1月底,为取得陈建国对学校的继续照顾,本案涉及的学校法定代表人兰花费人民币元申请陈建国高尔夫俱乐部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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