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你问的是
2006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法理学考试题目是什么
四、分析题(此题10分,要求用知识和分析材料答题。)
1、运用法理学理论和知识分析以下材料,并回答问题:
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本《办法》第19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问题:
(1)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中国属于什么样的法律渊源?
(2)运用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理论和知识,分析材料给出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3)从行为模式的角度分析材料给出的法律规则的类型。
(4)材料中给出的法律规则确定了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国务院各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行政法规中的部门规章。所以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应该属于部门规章或者行政法规。
(2)法律规则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假设、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假设是法律规则中关于适用规则的条件和范围的部分。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具体如何行为的部分,即作为或不作为的具体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或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正面或负面评价的部分。假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的“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并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确说明”是法律规定中的“行为模式”。第三十条规定,“警告、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是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也可以运用假设、处理、制裁三要素理论进行正确分析。)(3)从“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行为模式来看,材料给出的法律规则属于“禁止性法律规则”;从“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确说明”的行为模式来看,材料所赋予的法律规则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则”;因为禁止性法律规则和强制性法律规则可以统称为“强制性法律规则”,所以材料中给出的法律规则一般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则”。(4)违反行政法规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行政法。因此,材料中给出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
以上是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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