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机构的建立、委员会的责任,甚至一些以前被“默认”为临时和审议机构的常设机构,它反映了打破旧规则和条例的改革思想
改革方案中的许多“地方特色”机构,注定没有先例可循,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复制,需要拿出更大的勇气和更大的责任来种下“试验田”的精神和气魄
山东市政机构改革方案相继出台;辽宁启动县级机构改革,鼓励“自主选择行动”;江西首个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新年伊始,省级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后,市县机构改革提上日程,改革浪潮逐渐席卷基层。
从目前各地的机构设置来看,中央政府要求的“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比如正在建设中的河北省雄安新区,遵循“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的原则,只设立党政办、党群工作部等7个内部机构,一个办公室就能集中高效地处理十几件公共事务。与此同时,许多省份在根据当地情况设立机构时选择了“选择性行动”。比如辽宁省成立了省商业环境建设局和省委军民融合技术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为了打造优质海洋发展战略要地,成立了省级海洋发展委员会;广东省成立了省领导小组,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等地的建设。这些创造性的改革成果确保了地方组织的灵活性,并通过建立多样化的地方党政组织来应对多样化的地方现实。
为商业设立机构,掌管事务,甚至把以前的一些机构“默认”为临时性和审议性的,体现了打破旧的规章制度的改革思路。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之前,就提出要给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的自主权,“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地方根据本地情况设置机构和分配职能”。目前各地机构改革中出现的这些“新面孔”,既是因地制宜推进改革的体现,也是探索经验的“试验田”,体现了“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的改革方法论。
根据不同的省(区、市)和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以前不方便管理、不愿意管理、找不到人管理的地区,可以通过机构改革进行管理,有助于实现政府服务的渗透、下沉和精细化,转化为更直接、更真实的为人民谋利益的意识。比如辽宁省就设立了工商环境建设局,作为省政府的直属机构,这是全国唯一的。这向外界发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地方优化经营环境的努力是经常性的事情,不是一阵风,往往是有责任、有责任、有权利的。这说明辽宁省面临着现有体制和机制的不足,把商业环境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
“惠民,不必古;遇到麻烦不用按照习俗办事。”面对新的问题和挑战,政府的解决方案不能闭门造车。只有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发展的需要,着眼于基层的期望,着眼于人民的愿望,才能找到解决具体改革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的办法。在这次省级机构改革中,上海成立了市地方财政监督管理局,这是市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背景是金融成为上海城市能源水平提升的关键。面对新形势,是n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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