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被省委、省司法厅、省政务办下发。这是我省今年1月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一体化后,落实中央要求,回应基层呼声的“大举措”。这意味着我省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正在扎实推进。
369县级机关可以给乡镇街道
该目录包含369个县级机关,其中46个是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323个是行政处罚。各县(市、区)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乡镇(街道)实际承受能力,参照目录,按照“成熟一批,给予一批”的原则,对乡镇(街道)进行赋权。
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生产和燃气管理等方面的权力,需要下放的,应当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职责移交后,原主管部门应继续加强行业监管。在乡镇(街道)目录外,各地需要给予许可的,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县(市、区)授权乡镇(街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目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以设区市为单位,报省政府批准。
在赋权各地的同时,要按照“随事编制”的原则,自上而下地调整城镇(街道)的编制资源,充实和加强基层一线力量。要在人才培养、技术支持和网口开放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加强业务指导和对接,及时协调解决赋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让乡镇街道上的人有权利做事
去年,我省成功完成了省、市、县三级机构改革。今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拉开了机构改革“后半条”的序幕。
这个“后半条”要求经济发达城镇的“14”改革经验在全省城镇和街道全面复制推广。据省委有关人士统计,在我省1200多个乡镇(街道)中,有48个经济发达的乡镇进行了多年的行政体制改革。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将部分县级经营权赋予经济发达的城镇,以增强其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这48个经济发达城镇逐步形成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审批服务窗口,综合执法,基层网格化管理,指挥调度中心”的“1 4”治理模式,经过实践检验,深受干部群众欢迎。南京秦淮区等地已主动在街道按照“14”治理模式进行改革探索。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俞军表示,赋予乡镇(街道)权力是推进行政资源整合和管理重心下移的重要举措。新发布的指导目录是省级赋权指南,为基层赋权提供指导和参考。各地在赋权基层单位时,必须坚持赋权是“多方面的,基层管理急需的,能够有效进行的”,并确保“负担得起、可以接受、管理和监督良好”。同时,各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谁行使权力、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认真履行事后监督职责。
构建一个简单高效草地
我省明确,乡镇(街道)党政组织机构要优化全面设置,一般不超过7个,最多不超过9个。各县(市、区),除跨级调整行政编制并全额分配到乡镇(街道)外,还应根据基层需要和编制数量及时补充人员;推动乡镇(街道)统筹利用各种编制资源,赋予基层更多自主权;上级机关一般不允许借调乡镇(街道)工作人员。
乡镇(街道)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一对多”、“多对一”机制,理顺乡镇(街道)机构与县级部门的对接、报告、沟通等关系。除法院、公安、税务等部门实行派驻制外,县级部门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制,派驻机构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乡镇(街道)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促进资源整合,下沉重心,是一个系统工程。我省各地将努力优化乡镇(街道)布局,加强基层干部选拔和人才招聘,落实基层人事管理激励政策。
记者许冠英通讯员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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