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过程中,认真推进“依法治税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深化税收现代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经过独立申报评估、资格审查、指导评估、综合评议、征求意见、最终确认、结果公示、命名决定,被授予“依法治税示范基地”称号。请注意。
深圳市地税局稽查局高度重视法定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研究制定下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创建法治示范基地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分解为9项48项内容,落实到不同层次的人,使创建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我局把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思想融入到深化税制改革、强化税收管理、细化干部管理中,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主动出击,科学规划,建立法治税务稽查示范基地,取得了实效
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领导班子的能力和水平。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关于依法治税的报告,研究各种法律文件。局级领导和科级干部首先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遵纪守法,遵纪守法,带头营造依法办事、遇事想办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依靠法律的法制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和领导班子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履行税务稽查职能。该局在打击税收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3年以来,立案查处大案要案80余件,上缴税金7亿多元。筛选出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和典型案例,以“案例说明”的形式进行说明,在门户网站上曝光60多个典型案例,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公示曝光30多个案例,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8个典型案例。对13个重点行业组织了发票专项检查,检查企业2407家,收入2.7亿元。与公安、国税联合捣毁9个制售假发票窝点,在深圳等全国各省市查处非法发票700多万张,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有效遏制了税收违法行为。
深化对税收政策的把握能力,强化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我局配合兄弟单位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实施情况进行调查检查。共发放问卷203户,组织自查,实地调查42户,立案检查4户。他们掌握了税收优惠的实施情况,在优惠资格认定、实施标准、规模等方面发现了问题,并撰写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顺利通过市局评审,获三等奖。自2009年新的营业税条例实施以来,首次将两家从事限售股买卖的企业进行备案检查,纳税7300多万元,并与税务机关就税收问题共同撰写了研究报告,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启动了全国性的专项检查。此外,我局监管部每半年开展一次新税收法规业务培训,针对当年税收管理和新政策执行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能力。
利用信息技术,规范税务稽查,依法治税。利用信息管理税收,规范稽查序列,依法治税。由我局牵头的税务稽查信息系统于2014年8月14日成功上线,对整个稽查流程进行了监管,规范了所有稽查环节和稽查流程,逐步实现了与“征管服务”三大平台的对接,为稽查系列管理模式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系统支撑。利用信息技术规范执法。为应对2014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启动的“春风便利征税行动”,我局率先搭建入户执法信息管理平台,以信息技术手段规范入户执法,着力解决“重复入户”、“多次执法”等问题。利用审计软件提高税务稽查办案能力。加强电子审计软件的使用,拓展审计软件的分析比较功能,实现电子审计的“两个100%”目标,即100%的审计人员使用审计软件,会计电算化企业使用审计软件实施审计。
坚持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制定了《稽查部门组织纳税人自查工作指引》,加强和规范了重点税源企业专项税务检查检查的调查前通报和调查中辅导工作,让企业有机会接受辅导和自查自纠,减少了企业因不了解或曲解税法而受到处罚的情况。按照数据管家模式的标准,应树立风险选择的理念,彻底改变基于经验的案例选择方式。通过设定风险指标、分配权重、加权平均获取企业风险值、排序,对风险企业进行筛选,实现透明选案,体现阳光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发票取证,减轻检查工作负担。制定《持有伪造发票案件稽查取证操作指引》,明确执法程序、取证要点、移送标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的衔接。针对检查减负需求,组织清理执法文书,优化工作流程,清理简化5种文书形式。是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执法的理念,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活动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努力打造“法制检查”、“阳光检查”,推动地方税务检查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治税示范基地工作成效显著,各级部门高度认可和表彰我局取得的突出成绩。201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三等功,12人获一等功、三等功,连续三年被市局评为先进集体。
探索审计融入数据化管理模式,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税
推进税务稽查数据化管事模式改革,解决“查谁不查谁”的热点问题。按照数据管家模式的标准,应树立风险选择的理念,彻底改变基于经验的案例选择方式。该局改变了传统的选案方式,通过设定风险指标生成风险任务,利用流程管理平台和风险管理平台推动稽查局和地区局应对,取得显著成效。推动的两批管理检查联动的定制任务和风险任务涉及180家企业,总金额6.02亿元,平均每户300多万元。借鉴审计经验,制定行业风险指标并推广
可数据化稽查工作开展。利用稽查人员对行业共性风险的归纳和稽查经验的总结,持续完善风险指标,推动可数据化稽查工作走向深入。●推动管查联动可数据化管事模式改革。该局牵头制定了《关于管查联动纳入风险传导反馈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区局与稽查局管查联动纳入风险传导反馈机制工作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框架,使管查联动工作由行政推动向可数据化管事转变、由传统纸质向信息化流转变。各区局结合各稽查局当年度自选案件稽查方向向对应稽查局推送高风险案源;稽查局则根据稽查经验,设定行业共性的风险指标,将筛选出的中低风险任务经税源管理局统筹推送至对应区局进行应对。管查联动风险任务大大超过以往年度,且全部通过风险管理平台及流程管理平台进行流转,彻底改变了传统纸质流转的方式。
内外联动、齐抓共建,形成强大合力促进依法治税工作
●主动与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建立有效的互动工作机制。一是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深圳市地税局与公安部门执法协作实施办法》,与经侦局联合举办两期税警协作专题研训班。在2014年税警联合行动中,首次通过在边防布控,成功抓获某欠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成功追缴税款4900余万元。与深圳海关缉私局签订《关于联合打击走私和违反地方税收管理行为合作备忘录》。充分运用查控网,清理欠税实现突破。通过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的集“查”“办”“控”一体化的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查询欠税企业的资产情况。2014年通过查控网已协助四个基层稽查局对五批(次)18户企业进行查询,间接执行入库税款约1亿多元,大大推动了案件执行和税款入库工作。推动各层面执法协作,形成共同依法治税内外合力。
●国地税联合互动,形成税务部门合力。该局与国税稽查局紧密沟通联系,目前已建立良好互动工作机制。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与深圳国税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初步搭建起与各单位的沟通联络渠道,并联合深圳国税向市政府提请召开深圳第一次黑名单联合惩戒联席会议,加快深圳市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联合制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公告》。对有关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圳国、地税将联合进行实名公布,从制度上约束失信,对各种严重税收违法行为采取惩戒失信措施的同时,实现对诚信纳税者的守信激励,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公布和法制公平的税收经济秩序,真正做到“诚实守信者一路绿灯,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税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该局在这场革命中,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扎实推进依法治税,以改革创新的思维,推动稽查系列融入深圳地税可数据化管事模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摸索方法、积累经验,取得突破,为实现税收现代化而奋斗。
(刘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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