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中央正式备案同意《四川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11月16日上午,四川省市县机构改革专题培训会在成都召开,标志着四川省市县机构改革全面实施。根据要求,四川市县机构改革将于2019年3月底基本完成。
市县机构改革是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过程中,四川省将着力改革市县机构设置,调整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权责,理顺权责关系,构建完整、科学、规范、高效的市县机构职能体系。
《总体意见》明确了市县必须完成的20项“规定行动”,确保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实现机构职能体系的连续性和有效实施。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各地要在优化设置上有所创新,既允许“一对多”,又允许“多对一”。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机改办)主任雷世俗表示,“统一设置”是市县事业单位最大的亮点,也是最难的要求。在市县机构改革中,将统一设置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机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农民工服务机构和便民服务机构。“这次机构改革,统一了百万人口县(区)农民工服务机构的设置。这不仅是一个从制度和制度层面制定的深层次的长期计划,也是一个关心数百万农民工的政治和群众问题。"
根据安排,成都的改革方案将由四川省委审核,报中央备案后批准。市(州)、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分别于2018年11月底和12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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