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综艺很火,小心侵权
前几天,国内当红艺人、流行真人秀《偶像练习生》的指导老师LAY半夜发微博“维权”,“作为这首歌的制作人,我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原节目组把他创作的《MASK》编曲的名字误标为" "。该项目的另一位导师李荣浩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明明是他自己创作,自己安排,最后却被别人签了字。李荣浩说:“这在业内是不标准的,也不会成为榜样。”
有评论认为,节目部命名不当是小错误,版权处理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是目前国内综艺节目需要防范的“大问题”。
接连不断的版权风暴
近年来,综艺节目在国内非常火爆,如湖南卫视的《爸爸去哪儿》 《歌手》,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东方卫视的《奔跑吧,兄弟!》等等,依靠强大的娱乐和明星嘉宾阵容,经常占据微博热搜榜。但原创性很少是不争的事实,大部分娱乐综艺节目都是通过引进海外版权模式或“借鉴”国外类似节目来完成的。但在引入版权模式,“借用”他人创意时,可能会因粗心大意而引发法律纠纷。
作为国内现象显著的综艺节目,《极限挑战》的版权纠纷并非不典型。《中国好声音》通过购买荷兰媒体公司的版权模型在中国火了起来。经过几个赛季的精心培育,2016年在车型和成本上难以达成一致,所以《中国好声音》制作公司灿星未能与荷兰媒体公司续约。此后,版权被唐德影视公司(以下简称“唐德”)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购得。不久,唐德起诉了灿星的母公司,要求其停止制作《中国好声音》。《中国好声音》改名为《中国好声音》,节目制作模式也随之改变。
正当唐德认为新的《中国新声音》可以成功生产时,一场新的法律纠纷出乎意料地到来了。原《中国好声音》广播员起诉其侵犯《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6起诉讼,包括要求唐德立即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和频道栏目名称,停止商业诽谤,停止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声明澄清事实;赔偿经济损失和诉讼费用1.2亿元。
唐德没想到的是,接下来,高价购买的程序版权变成了潘多拉的盒子,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纠纷。
被告不能使用《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的标题。唐德希望荷兰媒体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尽可能多地合作,但这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奏效。“我们得到授权后,出现了法律纠纷。公司要配合我们做很多工作是合理的,但是他没有做。”唐德品牌总监毛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暂停向公司支付后续许可费,直至公司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义务。
但是公司不在乎。意识到唐德未能按时支付费用,公司发出违约通知,要求另一方在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第二期375万美元的付款证明和第三期1500万美元的书面付款计划。没有回应,塔尔帕发布了终止通知,并书面通知终止与唐德签署的“好声音”版权协议,称所有许可权应返还给塔尔帕,塔尔帕仍可获得6000万美元的总许可费。
对此,唐德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承认塔尔帕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将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其权益。“塔帕公司给我们的版权在中国很有争议,引起了残星和浙江广电的一系列诉讼,唐德被迫介入。”
在看到《中国好声音》经历了一系列版权风暴后,灿星制作公司的陆伟得出结论:“模式的价值是不能独立存在的东西,不仅
娱乐法律专家、北京闻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提醒,电视台和制作公司在引进外国综艺节目版权时,必须注意版权的完整性。
是不是更好“借鉴”入门?
最后用重金引进的版权变成了“鸡肋”。唐德的经历给了同行一个深刻的教训。此外,2016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通知,限制国外节目版权模式数量。一些制作公司开始将综艺节目制作的重点转移到“向”同行模特学习,以确保安全。
“借鉴”国外综艺节目模式,湖南卫视多年前就尝试过。2005年,湖南卫视和天宇传媒推出《中国好声音》节目,在全国掀起收视狂潮。同年11月,英国知名电视节目制作公司Fremantlemedia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超级女声》抄袭其制作的“偶像”系列节目,准备提起侵权诉讼,但最终放弃了诉讼,因为Fremantlemedia对湖南卫视和田玉娥传媒提起的诉讼当时国内没有相关法律,即使上了法庭也很难胜诉,于是《超级女声》“逃脱”了。
但是,“借”和“抄”最终会导致纠纷。2010年,国内电视综艺节目出现相亲节目热潮,其中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和江苏卫视的《我们约会吧》最受欢迎。当两个节目遭遇重创时,湖南卫视突然以涉嫌抄袭为由,将江苏卫视告上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湖南卫视声称从英国引进的版权合作节目《非诚勿扰》是江苏卫视抄袭的。双方对是否抄袭都有自己的看法。最后,这起纠纷导致国家广电总局决定对相亲节目进行全面整顿,但并未对江苏卫视是否构成抄袭给出明确答案。
同样,2016年10月,天津卫视通过《我们约会吧》官方微博发布维权声明,称江苏卫视《囍从天降》节目与韩国jtbc电视台《明星到我家》节目高度相似,后者在mainland China的模式升级和制作权已由天津卫视获得,因此《伟大的婆家》侵犯了天津卫视和jtbc电视台在韩国的合法权益,天津卫视将采取诉讼维权措施。
今年年初,韩国国民议会作为综艺强国,通过了《明星到我家》和《文化内容产业振兴法修订案》。一些韩国媒体公开宣称,这项法案的出台是对中国“山寨综艺”的“残酷的一招”。该法案将于2018年7月30日实施。届时,为防止外国抄袭韩国文化产品,韩国文化体育旅游部长可依法请求外交部等中央行政机关协助,开展跨部门合作。
关于韩国公布的“大动作”,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表示,近年来,中国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也提高了知识产权支付意识,但“过度挪用”知识产权的情况依然存在。他认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法律框架已经比较完善,但在具体实施上仍有改进的空间。
哪个“参考”是侵权
综艺的运营流程有哪些?如何定义抄袭?模仿别人的节目有法律问题吗?不久前,北京“胡志娱乐法”团队就此举动举办了一场法律沙龙。辰光合力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杨心龙介绍说,综艺节目的一般运作流程包括:提出创意或策划——形成书面节目计划、构思、形成——形成节目书面拍摄、制作计划(包括场景、舞美、构图等)。)——通过节目项目3354制作团队根据拍摄,在他看来,在上述过程中,形成了书面的节目拍摄和制作计划,建立了节目,制作团队根据拍摄和制作计划进行制作,媒体broa
在他看来,不动笔就提出想法和方案的内容是无法保护的。但书面复制件一旦形成,相关当事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直接适用复制件构成侵权。
直接使用或替代拷贝的内容(包括场景、舞美等。)构成侵权。如果拷贝内容顺序调整,表达构成没有实质意义,则构成侵权。更换物品(包括道具等。)所涉及的复制内容和表达方式没有实质意义就构成侵权。
形成完整的视频节目后,按照类似影视的作品进行版权保护。因此,模仿完整内容制作、出版、播出综艺节目是侵权行为。
利用节目视频中的剪辑和模式制作、发布、播放节目也应该是侵权行为。
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认为,如果一个程序仅仅是模仿甚至抄袭其他程序的创意,实际上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抄袭”。如果节目名称被模仿,且之前的节目名称已注册商标或知名度较强,则模仿节目名称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但笔者梳理了近年来综艺节目的版权纠纷,发现大多以“口头纠纷”告终,很少有版权主张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对此,赵虎认为,这与综艺节目模式本身的特点有关。
赵虎介绍说,因为综艺节目模式中的创意、主题、创意都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对这一层次的模仿不受《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的限制。只有具体实施和配套创意的细节,包括原创音乐、舞台美术设计、固定线条等,受法律保护。“发展综艺节目最难的是创意。程序创意一旦确定,就有很多表达可供选择。只要不同于创意的原始表达,就可以绕过著作权法。”
有评论认为,综艺节目的“抄袭”和“借鉴”很难界定。即使“参考”了其他国家的综艺节目,也需要迅速将综艺节目的创意本地化,才能使节目成功。加强国产综艺节目的原创性是促进国产综艺节目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
近两年来,在原创性发展方面,国内的文化综艺节目制作非常火爆,《著作权法》 《见字如面》 《朗读者》等节目继续受到观众的欢迎。有人认为,在受众审美和国家意志的双重选择下,中国自主开发的文化综艺节目可能会成为综艺节目的主流。(郭李/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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