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icheng.com()12月13日
公共机构分类改革自2011年开始试点。目前,已经确定了四个主要信息:
1.《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2017已确认颁布实施。各地按照规划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逐步推进部分单位改革试点,如公证律师企业化改革、房地产登记一体化、高校和公立医院建立备案制度等。
2.辽宁省事业单位改革于2018年7月底基本提前完成。省直机构精简50%,县区机构精简90%以上。
3.随着省级党政机构改革计划的实施,要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推进党政机构改革,避免重复进行党政机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所有机构分为三类:完全机构、主要机构和部分机构。充分承担行政职能的计划、农业综合、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相应的行政机关,或成为上市和内部机构;承担社保、就业等行政职能的主要和部分事业单位,被剥离行政职能,分配到相应的行政机关,其他公共服务职能暂时保留,其他类型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
4、机构被剥夺行政职能,不再参与公开。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之前,应保留最初登记为公务员的人的身份和待遇。(除行政执法外,暂时不清楚。)
事业单位改革的总趋势是全面改革。行政和生产职能剥离后,事业单位与政务、企业分离,以公共服务职能为主。除乡镇卫生院外,以财政全额供给为主的财政支持模式,利用全额机构减少编制和使用差异。到2019年6月底,自收自支、自设自养编制和使用将全部取消。
党政机构改革是全国的一盘棋,改革自上而下是统一的。虽然各地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职能整合和综合改革的方案不会改变。特别是对于市、县、乡镇基层,可以按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模式,整合相同或相近的职能,跨领域设置机构,或者设置一些主要行业和机构。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最后期限是2020年底。一些地方政府明确要求与党政机关统筹规划,提前完成改革任务。2019年3月底党政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后,各地事业单位改革将全面展开,各类事业单位改革和设置方式将逐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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